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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1歲的小媛(化名)在南通市如東縣法檢司三家單位的共同幫助下,終于收到了來自其生父王某支付的7.8萬元撫養費。
“爸媽在我6歲的時候就離婚了,現在我對爸爸也沒什么印象了。”2018年起,小媛的父親王某開始對小媛的成長不聞不問。對于小媛來說,這筆錢已經遲到了5年。經調解,王某需要按月支付撫養費直到小媛大學畢業,檢察機關將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
撫養費是未成年人維持正常生活的基礎,伴隨著離婚率不斷攀升,拖欠撫養費現象日漸增多。但囿于法律知識匱乏,不少未成年人不知如何起訴維權、無力自行收集證據,有的為追索撫養費支付大筆律師費,導致實際所得銳減,陷入困境。“追討撫養費所折射出的困境,或許并不僅僅是‘一筆錢’那么簡單。”如東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王晶晶說。
為了解決這些難題,如東縣檢察院聯合縣司法局、縣法院制定《關于撫養費糾紛案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全覆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在法院立案大廳、檢察院12309服務大廳、法律援助中心制作醒目告示牌、深入鄉村“點對點”宣傳等不斷加大宣傳力度,消除維權顧慮。《意見》明確,法院立案時應主動告知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適用率,避免因收集證據的能力不足等影響訴訟順利進行;司法局應選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法律援助律師,在幫助維權的同時關心呵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該《意見》推行2個月以來,已有3人申請法律援助。
近年來,為了更好地守護未成年人“成長費”,如東縣檢察院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出發,積極履行未成年人檢察職責,綜合運用支持起訴、檢察建議、提示函等監督手段,依法為離異家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支撐。以“檢網融治”為契機,關注網格內離異家庭未成年人的生活環境、監護人履職情況,按需提供法律幫助6次,辦理追索撫養費支持起訴案3件;對近三年的未成年人撫養費糾紛案件進行梳理,對部分執行不到位可能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學習的情形制發檢察建議,推動開展專項執行行動2次;加大督促監護力度,鏈接專業資源開展家庭教育指導11人次,著力化解夫妻矛盾、親子矛盾,督促離異雙方共同關注未成年人子女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不因離婚而剝離親子關系。
敦促離異家庭父母履行撫養費的給付并不容易。在該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廷勇看來,整個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支持體系都應該為此而努力,主動作為、融合履職,切實推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公益等權益得到全面保障,真正達到“生有所育”。
通訊員 蔣春霞 潘倩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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