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工程大學的一位畢業生在社交平臺發帖表示,自己的學位證書被輔導員弄丟,但是遲遲沒得到補辦。
(資料圖)
該女生與輔導員聊天記錄
6月9日,畢業生陳同學在社交平臺發帖稱,在她找輔導員拿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時候,只拿到了自己的畢業證,學位證卻找不到了,“輔導員說可能別人拿走了或者是拿錯了。”
該女生與輔導員聊天記錄
該女生表示,輔導員答應給她補辦,但手續流程較為繁瑣。據該女生曬出的聊天記錄顯示,在事發一周后輔導員向她表示自己正在向學校爭取補辦原件。
該女生與輔導員聊天記錄
記者查詢發現,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這是針對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后的善后處理規定,適用于各級各類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生本人向原畢業學校申請,學校查實后,可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書”。
陳同學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目前學校正在想法設法讓我接受開學歷證明,“對于補辦學歷證明我不太能接受,畢竟遺失不是我造成的。后續我參加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等,包括后續入職公司,都要求出示學位證書原件。以免后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我還是希望能拿回屬于我的學位證書原件。”
6月22日,記者致電安徽工程大學,接電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學校已經在處理這個事情,“我們現在正在走程序,因為一個學生只有一個學位證書編號,學位證書丟失后補辦需要重新申請編號,要先走學校的決策程序,后續還再向教育部的官方網站申請編號。”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徐韶達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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