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直播帶貨銷量“翻車”事件屢見不鮮。近日,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直播帶貨未達到約定銷售額,商家要求退還服務費的案件。最終,法院判決直播方退還服務費72萬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2021年7月,某紡織品公司與某酒店管理公司簽訂《直播合作協議》,約定紡織品公司向酒店管理公司支付服務費80萬元,由酒店管理公司安排相關的藝人在直播中銷售其產品,且實際銷售額不低于400萬元。根據協議,若未達到400萬銷售額,將按照相應比例退還服務費。
協議簽訂后,某紡織品公司按約支付了80萬元,但酒店管理公司安排的兩名主播進行了三場直播銷售,耗時4個月,但銷售額僅為29萬余元。為此,紡織品公司要求對方退還部分服務費。
最終,法院經審理判決酒店管理公司退還紡織品公司服務費72萬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法官提醒,商家在看到直播帶貨火爆的同時,也應該看到背后可能會引發的糾紛以及相應的法律風險,并非所有入局者都能收獲預期的業績。因此,建議網絡直播公司應考慮自身實際情況,不要過高夸大自身能力。同時,商家在與直播方訂立合同時也應盡可能地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因素進行詳細約定,如直播的時間段、推廣的事件、直播帶貨的銷售范圍及銷售金額等,以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后續糾紛的發生。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王菲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