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具有什么特征?堆放物致害行為都包括了什么?

2023-05-10 13:45:52    來源:法制網    

一、

堆放物侵權是什么責任

堆放物侵權是推定過錯責任,即堆放物倒塌致害責任是指由于堆放物倒塌,致使他人人身和財產權利受到損害,堆放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沒有過錯,推定堆放人存在過錯,由堆放人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

堆放物損害責任構成要素

堆放物損害責任的構成要素如下:

1.須有堆放物的致害行為。堆放物致害行為包括是滾落、滑落或者倒塌三種方式致人損害。滾落是指高處的堆放物滾下;滑落是指高處的堆放物滑下;而倒塌是指堆放物全部或者部分傾倒、坍塌。

2.須有受害人損害事實。堆放物滾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

3.損害事實與堆放物致害行為之間須有因果關系。。

4.須堆放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過錯。這種主觀過錯,一般是指堆放或管理不當或缺陷,也可能是使用方法不當,均應以過失方式為之。這種過失的心理狀態,是疏忽或者懈怠。

有的地方堆放的物品長時間的沒有人認領,根據規定,我們可以判定該物品為無主物。對于大多數人來說,無主物沒有人認領,就可以侵占該物品。雖然國家對于無主物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得知,一切無主物在沒有人認領的情況下,都是屬于國家,任何人都不得占領。

三、

侵權行為的特征

侵權行為具有如下特征:

1.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并且這種行為要造成損害。僅有行為而無損害,不構成侵權行為。損害既有金錢等物質上的損害,也包括人身傷害、死亡,還有精神上的損害。只有存在損害才能體現出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他人。

2.侵權行為是民事違法行為。找法網提醒,民事違法行為一般包括三種;一是侵害他人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簡稱侵權行為。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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