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技術、高薪挖人、培養“間諜”、搶奪客戶,短短10個月,造成被害單位利潤損失500萬元。2022年6月8日,經江蘇省常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單位D公司罰金人民幣四百五十萬元,判處3名被告人三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至三十五萬元不等。該案也是蘇州地區近十年來首例起訴并獲得判決支持的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
“檢舉”牽出驚天內幕
(相關資料圖)
常熟高新技術企業A公司在國內窯爐制造行業內是唯一能夠自主研發、生產某型號工業窯爐的企業,可在2017年7月卻遇上了“強勁”的對手D公司,D公司不僅能生產與A公司高度相似的產品,售價也遠低于市場價,造成了A公司大量客戶的流失。
D公司的技術從何而來?這所突然崛起的公司是誰在經營?這些問題使A公司的負責人輾轉難眠。直到這天,一位特殊訪客的到來揭開了謎底……
“我要檢舉,你們單位有‘內鬼’!” 2021年3月,一名訪客來到A公司,聲稱公司有盜竊圖紙的“內鬼”。檢舉人是A公司的離職員工徐某,徐某離職后與他人共同籌建了D公司。身為創始股東的他卻被排擠出D公司,郁郁不平之下他決定到A公司檢舉。
真有“內鬼”嗎?原來,D公司只能生產普通的工業窯爐,為獲取高額利潤想生產燒成爐,但缺乏技術人才,便從A公司挖人。D公司與A公司的馬某達成協議,讓馬某非法拷貝A公司服務器中采取了加密措施的技術圖紙。得手后,D公司生產出了與A公司高度相似的燒成爐,惡意以低價搶奪A公司原有客戶。馬某作為內應,還長期向D公司提供A公司的經營信息,活脫脫一個“商業間諜”。
逐個擊破辦案難點
雖然把來龍去脈調查清楚了,但“證據”才是辦案的定海神針,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為何難以辦成刑事案件,是因為證明侵權過程、鑒定商業秘密、損失數額認定都是指控難點,需要逐個擊破。
市場上出現相似的同類產品,是不是就能認定商業秘密被侵犯?
“只有確認是否同時滿足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采取保密措施這三個要件,我們才能給案件定性。”辦案團隊成員顧萬炎說到。在提前介入階段,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會商認為,應當以技術圖紙中屬于企業獨創且具有一定功能的技術參數作為“密點”。經鑒定,A公司提供的5個密點均屬于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因其具有商業價值,而且A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可以認定為商業秘密。同時,經鑒定D公司的侵權產品圖紙的相關技術參數與上述密點構成相同,可以證實D公司存在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認定了,可商業秘密的損失價值如何認定?這是擺在檢察官面前的另一個難題。D公司侵權產品是定制產品,因尺寸差異,每件產品實際利潤與A公司不同,增加了認定難度。辦案團隊經多輪研討,認為報價存在議價空間,評估成本主觀性太強,以預期利潤認定損失數額不太合理,建議對審計侵權期間A公司所有同類產品的利潤,得出平均利潤以認定損失數額,公安機關采納了上述意見。經審計,造成A公司損失500萬元。
延伸觸角精準“護智”
“任何人不能從違法行為中獲利”,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對各被告人宣講認罪認罰從寬政策,助力企業追贓挽損,通過釋法說理,D公司負責人主動退賠人民幣120萬元。最終,D公司被判處罰金450萬元,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為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檢察機關在辦案期間多次實地走訪被害單位A公司,就公司保密制度存在的短板制發檢察建議,提出7條整改意見。同時,主動走進企業“以案釋法”,對員工進行警示教育。
以辦理該案為契機,常熟市檢察院還聯合工商聯、市場監管、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八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司法保護聯盟”,將整改后的A公司設立為知識產權保護示范點,供當地其他高科技企業學習參觀,實現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日,該案例入選全國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