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船燃油“臟”了大氣,罰錢還得種樹!

2023-05-06 16:46:58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5月初的南通春意漸濃,位于長江南通段的生態環境修復基地的一百余棵樹木全部抽出綠芽,生機盎然。這塊基地和這批樹,和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公益訴訟案件有關。

2022年10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通過“船舶污染物數字監督模型”,調取海事部門行政處罰臺賬,與環保部門一千余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臺賬數據進行比對,發現某公司船舶使用超標燃油案件存在公益訴訟線索。2022年11月,經上級檢察院交辦,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該線索開展公益訴訟調查。調查查明,2022年6月,海事部門在碼頭對某公司一艘輪船檢測時發現,該船舶共計使用超標燃油150噸,燃油含硫量超過規定標準9倍,南通海事局依法對該公司行政罰款1萬元。

經咨詢生態環境技術專家,檢察機關認為案涉船舶使用超標燃油導致空氣中二氧化硫等排放物超標,對大氣環境造成損害,除應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外,還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船舶污染物案件司法實踐中比較少,誰來代表社會公眾進行民事索賠,法律并無明文規定。”2022年12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邀請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南通海事局、“益心為公”志愿者、聽證員以及環保專家召開聽證會。經評議,參會人員一致認為,海事部門負有防止船舶污染和環境保護的監管職責,由海事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最為合適,并建議本案采取補植復綠的方式進行替代修復。

索賠主體確定后,崇川區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督促提醒南通海事局做好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案涉船舶使用超標燃油的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南通海事局委托環保專家開展損害鑒定,專家根據船舶排放含硫氣體數量并采用虛擬成本法計算,確定生態損害賠償金為2089元。據此,南通海事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程序,并與案涉公司簽訂賠償協議。案涉公司委托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代為購買樹苗,以植樹造林的方式折抵部分賠償費用。

2023年3月,南通市海事局聯合南通市、區兩級生態環境局,邀請南通市和崇川區檢察院共同設立長江生態環境修復基地并開展補植復綠活動,百余棵粗大的樹苗在修復基地扎根安家。與此同時,參與單位圍繞船舶大氣污染主題向船主和周邊群眾開展普法活動,發放各類宣傳冊500余份。

2023年4月,為驗收生態環境修復成效,崇川區檢察院組織召開第二次公開聽證會,會前案涉公司的工作人員與“益心為公”志愿者和聽證員赴修復基地實地查看樹苗長勢。經聽證和充分評議,各方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修復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就保障樹苗的存活率和日常管理問題提出合理建議。“今后我們在出船的過程中一定會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希望船員朋友們引以為戒。”案涉船主向檢察官表示。

“檢察機關推動海事部門、環保部門等行政機關協同努力,創造性開展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工作,展現社會公益擔當”。南通科技職業學院環境與生物工程學院黨總支書記、崇川區檢察院“益心為公”志愿者白曉龍如是說。

通訊員 高天潤 劉志強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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