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你機構存在無營業執照從事托管服務、無教師資格證進行作業輔導、違規收取學生服務費等問題,現發出整改通知書……”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在查處校外培訓機構的現場,為什么會有檢察院的身影?
4月11日,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向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某街道辦事處等地同時發出《檢察預警提示函》,提醒轄區內刑滿釋放人員李某某,曾被判決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現仍在從業禁止期內,建議各部門對其加強關注,防止其重操舊業。
2021年以來,該院嚴格貫徹落實入職查詢制度,對轄區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學校教職工共1700余人進行前科劣跡查詢,將“大灰狼”擋在校門之外。但依舊辦理了多起各類私設補習班、培訓班,并利用教師身份對學生實施侵害行為的案件。
有的根本沒有教師資格證、有的甚至是重刑刑滿釋放人員,上述人員通過非法途徑開展教育培訓、晚輔托管活動,地點隱蔽、披著“合法”外衣,即便被判處“從業禁止”,靠主管部門“單打獨斗”也根本難以預防。該院認為,從業禁止不能一判了之,法律規定也絕不能淪為“一紙空文”,隨即主動出擊,排查相關人員名單,并通過制發《檢察預警提示函》、《檢察建議書》等手段,向相關部門進行提醒,合力堵塞監管漏洞。
4月26日,《提示函》發出僅12天,區司法局就向該院反饋,發現李某某有非法為中小學生提供晚輔、晚托服務的風險。
李某某曾因非法開設補習班并性侵學生被刑事處罰,并被判處禁止從事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行業,2022年5月已被刑滿釋放,但由于其戶籍原因,刑滿釋放證明未送達本地司法局,相關部門對其現狀均不知曉,李某某處于從業禁止執行監管“真空”狀態,重操舊業風險極大。
4月28日,經前期摸排,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相關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局在海陵區檢察院現場監督下對李某某提供晚輔、晚托、小餐桌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場發現12名小學生在其租住的房屋內集中托管同時進行學業輔導。
執法人員到場后,仍有學生陸續到達該處,據李某某交代,另有10余名初中生在其出租屋內接受晚輔、就餐。區教育局現場對其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業,清退所有違法所得;公安海陵分局以及區檢察院對其聯合訓誡,并告知如繼續從事相關行業,將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相關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部門已對其無照經營行為立案調查。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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