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月24日下午,老人推倒摩托車,車主起訴老人繼承人的案件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推車老人的繼承人朱先生缺席,車主陳先生到庭,法官當庭宣判,被告朱先生需在判決結果生效后10日內,在繼承推車老人陸老太遺產范圍內賠償摩托車車損16704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在正式開庭前,小陳參加庭審旁聽的好友劉先生,突然在法庭上向書記員提出公民代理,但由于缺少社區推薦該申請被駁回。在休庭間隙,劉先生向紫牛新聞記者解釋,“我今天才知道小陳沒有委托代理律師出席,作為一個懂法的朋友,又是社區的法律志愿者,我有義務挺身而出?!?/p>
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了40多分鐘,法官當庭宣判,陸老太故意推倒損壞小陳摩托車應承擔侵權責任,鑒于陸老太已去世,被告朱先生為唯一繼承人。法官表示,在開庭前,經法院調查核實,陸老太名下尚有一棟房產,目前仍未過戶。所以被告朱先生需在判決結果生效后10日內,在繼承推車老人陸老太遺產范圍內賠償摩托車車損16704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同時被告朱先生因無不正當理由缺席庭審,認定為放棄抗辯權。
庭審結束后,記者在法院門口問及小陳當下的感受,“九個月努力沒有白費,我覺得在法律范圍內,至少我已經拿到了屬于自己的公道?!蓖彽慕Y束,也讓小陳如釋重負,“接下來打算調整一下自己的生活狀態,盡快投入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去。“
小陳也還在擔憂后續的執行問題,“這件事情對我而言已經結束了一大部分,但是后面可能還需要等一個強制執行,可能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彼€向記者表示,如果最后能拿到賠償金,會捐出去一部分。
此前本報曾報道,2022年6月,家住上海的陳先生停放在小區的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造成摩托車損壞,視頻在網絡上引起廣泛關注。事發后車主陳先生報警維權,警方在去年8月立案,后檢察院提起訴訟,但去年11月底因疫情原因和找不到老人,開庭時間推遲。沒想到涉事老人陸老太于2023年1月24日去世。2月5日,該案終止審理。2月20日,車主陳先生正式對老人的繼承人,也就是其兒子朱先生發起民事訴訟。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表示,本案還是一審判決,雙方都有上訴的權利,如果都沒有上訴,則判決生效,被告應在法院判決指定期間內履行賠償義務。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惟本案涉及以遺產來還債,程序會復雜些。一般情況下,由特定的繼承人擔任遺產管理人,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繼承人都放棄繼承的,則還要法院指定民政部門作為遺產管理人來分配。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盡管案子標的不大,遺產還債也有點麻煩,但是法律還是公平的, 有責任總要承擔的。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徐韶達 實習生 張靜萱 上海報道
校對 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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