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盜取停車信息,兩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

2023-03-24 15:46:18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

揚子晚報訊(記者 萬承源)3月24日上午,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全國首例全鏈條打擊侵犯公民停車信息案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一審宣判,兩名被告人被認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2020年6月起,謝某明(另案處理)承接金融公司、租車公司等“客戶”要求查找車輛信息的業務后,使用黃某倫、李某制作提供的程序,通過技術手段繞過“捷停車”等停車平臺系統安全防護機制,非法獲取“捷停車”等停車平臺系統保存的車輛停車位置信息。謝某明將查詢到的車輛位置信息發送給“客戶”,或根據“客戶”的需求給相關車輛安裝GPS設備,并收取費用。同時,黃某倫也接受謝某明的委托,給指定車輛安裝GPS設備,并收取謝某明給予的報酬。

2022年5月,李某被民警抓獲,歸案后如實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實。當月,黃某倫主動至南京市鼓樓區公安機關投案。

庭審現場

鼓樓法院采用七人大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公訴人指控,案件被告人黃某倫由此非法獲利人民幣113余萬元,李某非法獲利24余萬元。

車輛位置信息是否屬于公民個人信息?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就這一問題展開辯論,發表了不同的觀點。對此法院認為,公民即時車輛位置信息以及車輛軌跡信息,能夠反映識別特定自然人活動的情況,該信息與公民的行動自由、人身安全等刑法保護法益緊密相關聯,屬于公民個人信息,故對于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被告人黃某倫

辯護人還提出了黃某倫、李某是受他人委托獲取信息行為,具有正當性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黃某倫向他人提供軟件,規避停車平臺設置的系統安全防護機制,強行扒取受刑法保護的公民私密信息,并且給指定的車輛安裝GPS,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保護法等國家規定,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故對于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鼓樓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倫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兩名被告人分別退出的違法所得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向其追繳違法所得111萬元和22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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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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