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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訊(記者 萬承源)今年3月1日是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七周年。近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反家暴案例獲評2022年度南京市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優秀典型案例。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該院不斷探索創新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在反對家庭暴力、修復婚姻家庭關系、保護婦女兒童及老人合法權益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秦淮區婦聯在工作中接到女子李某的求助,稱其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希望離婚。秦淮區婦聯將這條侵害婦女權益問題線索預警向秦淮法院移送。秦淮法院開通立案綠色通道,及時受理李某離婚訴請,并依李某的申請向男方趙某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這起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秦淮法院組織召開家事訴訟危機干預中心專案研討會,邀請共建單位,對涉及家暴風險進行評估、制定干預方案,并由公安機關對男方進行警示教育、開展法律威懾,避免其采取過激行為,由心理咨詢師對女方進行心理疏導。
最終,秦淮法院依法認定男方對女方身體及精神造成傷害,存在過錯,判決男方支付女方精神損害賠償金,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法對女方予以多分。
家庭暴力涉及的社會關系復雜,需要社會綜合治理,多部門協同防控。據介紹,2020年11月份,秦淮法院與區檢察院、公安、婦聯等共十家單位聯合簽訂《家事訴訟危機干預聯動機制共建協議》,成立南京市秦淮區家事訴訟危機干預中心,設立專家庫,對相關案件進行風險評估。根據界定劃分的危險等級,制定針對性的干預措施,視情況采取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公安跟進執行、開展心理疏導、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此外,將家事訴訟危機干預與政法網格員工作創新聯動,提前干預、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處理家庭矛盾。
記者獲悉,秦淮法院全面貫徹落實《民法典》相關規定,對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確實存在家庭暴力行為的,依法根據受害人的請求,判決施暴者向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并在共同財產分割時,對施暴者予以少分,對受害者予以多分。強化落實施暴者的財產責任,對家暴受害者的權益進行更加全面的救濟與補償。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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