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靠村里的小商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雙雙獲刑

2023-03-01 18:43:08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揚子晚報網3月1日訊(記者 劉瀏)“村民來家里商店存錢,恨不得求老爹收下,圖個利息和方便。我在外頭借錢做生意利息高,老爹手里的這些錢正好給我做生意用。”收款,轉賬,取現,做工程,炒股,還債,沈某與父親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沈某的父親老沈在村里經營著一家小商鋪。一開始,由于缺資金進貨,老沈便向村里人借錢應急,年末如期還本,另外支付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錢借給老沈不僅一分不少,還能生出不少利息!這等“好事”很快便在村里傳開了。一傳十,十傳百,村民們紛紛將自己的“老本”拿出,“存”在老沈處,等著年末吃利息。而老沈對于村民們的“存款”熱情也不拒絕,既來之,則收之。自己做生意用不完的錢,就轉借給他人,從中吃利息差。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老沈以高額利息吸收村民“存款”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沈某明知父親的行為違法,不僅沒有及時制止,還坐享“好處”。沈某做生意連連失利,虧了很多錢,經常需要借款才能維持運轉。“借別人的錢,還不如用自家的錢。”老沈得知后,決定把村民們的“存款”轉給兒子應急。

老沈不定期將非法吸收的部分資金轉到沈某的賬戶,有時嫌麻煩,就直接讓村民把錢轉給沈某。沈某收錢后,通知老沈向村民出具借條,年末由老沈按約向村民支付本息。對老沈父子來說,這些錢來得“容易”,花得更是“迅速”。收到錢后,沈某將大部分投進生意里,但由于缺乏經營頭腦,很快便血本無歸。有時他又會拿著十幾萬的資金去炒股或者還債。案發時,村民們的“存款”大部分都被沈某“敗”光了。

最終老沈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沈某犯洗錢罪,父子二人雙雙領刑。檢察官介紹,洗錢就是將“黑錢”洗白的行為。明知他人從事犯罪活動,以提供資金賬戶、通過轉賬方式轉移資金、將財產轉化為現金等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以及產生的收益的行為,都屬于洗錢犯罪,最高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同時還要判處罰金。所以對于這種錢,千萬不能碰!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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