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四天砸傷腳,維權路上又受挫 無錫惠山檢察機關助受傷員工拿到工傷賠償金|環球觀點

2023-02-03 12:43:03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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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2月3日訊(通訊員 唐曉宇 李博 記者 劉瀏)“有了法律支撐,以后我走路更穩當。”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實質性化解了無錫某公司與人社部門行政爭議案,該公司曾經的員工孫某獲9萬余元工傷賠償金。孫某眉頭舒展,被迫“躺平”數月的陰霾一掃而光。

檢察機關就該案進行聽證

孫某出生于2001年,畢業于某職高。2022年3月16日,在母親的幫助下,孫某來到無錫某機電有限公司(下稱“機電公司”)應聘,雙方簽署了勞動合同。當天,孫某即入職上班,被安排在車間一線打雜。由于缺乏經驗,孫某的工作節奏較為緩慢,經常被車間負責人催促。

同年3月19日,孫某配合同事抬圓鋼時不慎手滑,圓鋼從手中掉落,正砸在孫某腳面上。車間負責人立即陪同其趕往醫院治療。此后連續三天,孫某都在醫院接受治療,醫院診斷其足部擦傷、下肢損傷、跖骨骨折,花去醫藥費數千元。

剛入職工作4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不幸,這給孫某母子造成的打擊不小。孫某在家養傷期間,母親屢次前往機電公司討說法,卻始終未能與公司達成協議。2022年7月27日,孫某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其提交的證據材料,人社部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孫某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情形,構成工傷傷殘十級。

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后,孫某于8月19日提出離職。他本以為可以憑著那份《認定工傷決定書》順利申請到工傷賠償金,不料機電公司卻認為孫某提交的傷情材料有問題,他沒有“下肢損傷”情況,夸大了受傷范圍。機電公司隨即提出行政復議,要求重新確認工傷。其間,孫某與公司多次交涉,一直未有結果,矛盾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受理公司的復議申請后,惠山區司法局根據《關于加強在行政復議中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作配合的意見》,向惠山區檢察院通報該案情況,檢察官受邀介入共同化解該案。

檢察官認真審閱案件材料,確認孫某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工傷定性準確。仔細比對雙方提供的證據,檢察官發現孫某提交的材料與公司申請行政復議時提交的材料不同——孫某的材料里多了一份2022年3月20日的就診記錄,明確顯示孫某“下肢損傷”。

惠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受司法局邀請,與機電公司負責人座談。在完整連續的就診記錄面前,該負責人表示愿意接受進一步調解。隨后,惠山區檢察院、惠山區司法局共同組織人社部門、案涉公司、孫某開展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司法局工作人員、檢察官認真審核孫某的訴求,圍繞勞資雙方有爭議的孫某在養傷期間的薪資問題進行調解,將該公司墊付的社保個人繳納部分予以扣除,直接促成雙方簽署了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書,孫某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約7.3萬元,以及機電公司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1.4萬余元,合計9萬余元。機電公司也表示認可《認定工傷決定書》,當場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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