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嫌疑人沒有可退還的財產,追贓挽損工作一時沒有頭緒。辦案檢察官卻從一位參與者處得到線索,嫌疑人曾經吹噓自己購置過別墅,但這些別墅卻無法查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檢察官幾經周折聯系上了當年的開發商獲得了一份關鍵材料。
事情要從2009年夏天說起,那時大家普遍對理財、投資缺乏充分認識,李萬三(化名)就已經成立天成投資公司蘇州分公司(化名,以下簡稱蘇州分公司),公司除他外還有一名會計。這個僅有兩個人的公司,對外出售各類理財產品。正規理財產品年化利率普遍在5%以下,而他們公司的產品動輒就是10%以上的收益,有的甚至高達35%,正是這畸高的收益率吸引了很多集資參與人紛紛投錢。剛開始,蘇州分公司確實能按照承諾進行相應兌付,積攢了一定的“口碑”,不少人慕名而來。
2018年7月,天成投資總公司因為資金鏈斷裂,出現兌付困難的情況,蘇州分公司也迅速爆雷,投資人陸續向公安機關報案。2021年1月19日,公安機關以李萬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天成投資總公司有很多光鮮亮麗的頭銜,對外宣稱他們是國家級的扶貧龍頭企業,在全國有很多實體農業公司,他們不但支持革命老區的臍橙基地建設,還有萬噸氣調保鮮庫等等。但實際情況卻是,蘇州分公司在抽取5%至7%的“投資額”作為運營費用后,其他資金都上交至天成投資總公司。至于總公司如何理財,李萬三不清楚。這些年來,蘇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4億余元,在利息抵本金之后,尚未歸還的還有8400余萬元。
“投資的錢是我賣雞蛋一分一角攢出來的,雖然只有幾萬塊錢,但都是自己的血汗錢啊!”曾在該公司投資的老大爺一番話讓檢察官印象深刻。公安機關調查后發現,李萬三名下的幾套門面房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現在已沒有可退還的財產,追贓挽損工作一時沒有頭緒。此時,一名集資參與人反映,李萬三以前曾一直說自己賺了很多錢,還購置了幾套別墅。得知這個消息后,檢察官立即與偵查人員聯系,經向房管局查詢,卻并未查詢到相關信息。而那位集資參與人非常肯定地表示,李萬三的確購買了別墅,并提供了房子的照片。
線索到底是真是假?結合“簽合同—網簽—產權登記”的購房流程,檢察官突然想到還有一種可能——是不是別墅確實買了,但僅簽了合同未辦理產權登記?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性,但存在這種可能性就要去查,無論是或者不是,都要查實見底!由于該樓盤早已售罄,檢察官幾經周折聯系上當時的開發商,并在開發商公司的檔案室里找到了當時李萬三親筆簽下的購房合同。合同顯示,李萬三曾在該公司全款購買別墅兩套,刷卡1600余萬元,而付款所使用的銀行卡,正是集資參與人款項匯向的那張銀行卡。
2021年9月1日,檢察院對這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李萬三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35萬元。之后,兩套房產的拍賣價款將賠付給相關集資參與人。
通訊員 王夢軒 盧志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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