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通訊員 王慧君
自學注射技術,胡小蝶開了一間醫療美容工作室,導致一名注射了11支瘦身針的顧客身體浮腫,并被診斷為肌無力。
2月2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嘉定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醫療美容產品)案件并當庭宣判。
上海嘉定法院介紹,被告人胡小蝶是個時尚漂亮的“95后”姑娘,2018年2月,其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別人發布了一些醫療美容產品的廣告后心動不已,便立馬下單網購了2支肉毒素。嘗試之后,她開始向身邊的朋友們推薦。
2018年6月起,為牟利,在沒有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胡小蝶租下上海市嘉定區某處房屋作為工作室,從他人處購入“Bellast”“Nabota”等醫療美容用途產品,并自學了注射技術,隨后向多人銷售、注射了上述醫療美容產品。
隨著自己在朋友圈的宣傳和朋友們的推薦,胡小蝶的生意做得熱火朝天。然而“好景”不長,胡小蝶于一天內在客戶劉漂亮身體多處注射相關瘦身針劑共計11支,導致其身體浮腫,后劉漂亮被醫院診斷為肌無力。劉漂亮氣憤至極,上門索賠,協商無果后,遂報警。
2020年7月10日,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胡小蝶的非法行醫行為處罰款9.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萬元。同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接警后以被告人胡小蝶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并于當日在工作室將其抓獲,當場查獲第三類醫療器械共17種,藥品共5種。
經認定及統計,胡小蝶已向多人銷售第三類醫療器械價值人民幣5.2萬余元,藥品價值4.1萬余元。在其工作室內查獲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價值4.4萬余元,藥品價值3.7萬余元。被告人胡小蝶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非法經營的主要事實。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胡小蝶違反國家醫療器械相關管理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胡小蝶違反國家醫療器械相關管理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經營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所控罪名成立。同時,公辯雙方認為,被告人胡小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上述意見均合法有據,法院予以采納。
結合被告人胡小蝶非法經營作案的時間、后果等,最終,上海嘉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胡小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胡小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在案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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