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萬張優惠券全被他們領了!一伙人集體組織“薅羊毛”牟利,被揚州警方抓獲

2022-02-20 11:57:03    來源:揚子晚報    

商家利用電子優惠券促銷很常見,可有些人卻從中嗅到了“商機”。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20日在揚州采訪獲悉,一伙嫌疑人通過虛擬主體身份注冊,利用其他非法平臺規避商家平臺監管,有組織大規模領取商家優惠券,進行線下套利。目前,該案涉及案值高達5000余萬元,其團伙40余人因涉嫌詐騙犯罪,已被揚州市江都區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嫌疑人落網

商家報警:有伙人對公司電子優惠券“下黑手”

記者從揚州市江都區警方了解到,前不久,江都某公司為吸引更多的顧客購買商品,在網上發布了電子優惠券,市民領到優惠券后,就能優惠購物。然而,該活動開展后不久,公司發現一件了蹊蹺事:顧客通過電子優惠券采購的某類商品,需求數量突然“井噴”,呈現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增長,明顯有異常。

為此,該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對各門店的訂單情況進行排查。這一查就發現,每天使用電子優惠券購買該類商品的市民,來自固定的幾百個賬戶。不僅如此,該公司工作人員還意外發現,這些商品竟然流出門店后,在外面大肆銷售,價格比起公司門店無優惠的還要便宜。

涉案手機

該公司懷疑,這些人可能在對電子優惠券“下黑手”。對方每天瘋狂領券,騙取公司的讓利優惠后,再線下套利,將購買來的商品以低于市場的價格轉賣給他人,賺得差價。隨后,該公司向江都公安分局龍川派出所報了警。

40多人操盤:71萬余張優惠券,被500多人“瓜分”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過比對、分析被害公司提供的相關數據,警方發現,該公司共發布了71萬余張優惠券,幾乎全部集中在500多人手中。也就是說,這些實名注冊領取優惠券的人,平均每人要領走1400余張優惠券。

“如果是正常的消費,領起一兩張優惠券,并購買商品,是完全合理的。但領取高達1400余張優惠券,且全部購買掉,不符合常理。”該商家稱。而進一步調查后,民警查知這些領券的人員遍布全國多個城市。而在江蘇境內,揚州、常州兩地有兩撥人尤其活躍。

經層層追查后,警方鎖定常州人商某可能是該次有組織領取優惠券并用于牟利的頭目。警方隨即趕赴常州,將其抓獲。

涉案銀行卡

商某到案后,很快交待了自己的案情。根據商某交代的線索,警方乘勝追擊,相繼趕赴泉州、廈門等地,抓獲另外40多名涉案人員。至此,這個通過大肆領取電子優惠券,向商家“薅羊毛”牟利的犯罪團伙,被一舉端掉。

嫌疑人交代:瞄準“優惠券”背后利益,專門成立公司操盤

“商家做活動、送優惠,讓我看到其中有利可圖。”商某落網后交代,為了通過商家發布的電子優惠券“賺錢”,他專門成立了一家商貿公司做掩護,還雇人大肆刷單、領取優惠券。而商某的雇員都是“網購達人”,其中還有些人曾做過外賣小哥、快遞小哥,非常熟悉電商網購、促銷、兌現等操作流程。

據商某供述,搶到優惠券后,他們會購買商城里的商品,再以低價賣給他人,不僅比商家的便宜,因存在差價,加之數量不菲,每每獲益可觀。商某供稱,不僅江都的這家公司被“薅羊毛”,其它各地都有公司中招。

交易單據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因為領取優惠券需要實名及手機號注冊,商某還通過網絡向其他犯罪團伙非法購買手機卡。商某落網后,民警還抓獲十多名出售手機卡、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累計扣押手機卡6000張、銀行卡3000張。經查實,商某團伙累計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消費者正常搶商家優惠券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通過優惠券非法獲利,那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因為該商家發放優惠券是送給普通消費者的一項福利,每個手機號每天只可以領一張同一類型的優惠券,但這伙人通過多個虛擬主體身份注冊,利用其他非法平臺,規避商家平臺的監管,騙取大量優惠券后,再在其他商家處使用優惠券,購買后加價出售,從中牟利,因此涉嫌詐騙罪。

律師說法:消費者可合法“薅羊毛”,非法手段致商家受損要被追責

江蘇石塔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袁春明告訴記者,“薅商家羊毛”,善意地是指通過商家的優惠活動合法獲得比平常更優惠的商品或者服務。對消費者而言,也是一種獲利行為,但這是商家的主動讓利。普通消費者通過合法途徑與方法“薅羊毛”,跟商家推出該活動的目的與結果一致,不涉及違法犯罪的問題。

反之,本案中的嫌疑人之所以被定性為違法行為,甚至是詐騙,本質在于它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領券主體的方式來“薅商家羊毛”,造成的結果是商家將不法者誤以為是正常消費者而給予優惠,被騙受損數額較大。嫌疑人本身通過不法途徑獲得優惠券,且用于牟利,而非用于個人消費,其行為存在欺騙,涉嫌詐騙。袁律師稱,在法律層面上講,不正當領券的行為較為復雜,應具體分析,民法上有可能涉及欺詐、不當得利,商家可以要求撤銷領券消費的合同或要求退還優惠金額,詐騙他人較小額財物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數額達到一定程度則涉及刑法上的詐騙等侵財犯罪,那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后果要嚴重得多。

袁春明律師提醒,普通市民遵照商家在平臺上的活動規則進行操作,在合理范圍內的取得優惠券,進行正常消費,不違反商家意愿及法律規定,大可不必擔心,但如果用戶違反商家制定的規則,甚至利用平臺或者系統數據或規則的漏洞騙券消費或者惡意牟利,即便涉及的金額不大,也嫌疑違法。如果金額較大或情節嚴重,那可能觸犯《刑法》相關罪名,將面臨牢獄之災。

通訊員 王誠 龍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詠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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