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22年繼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違者行拘加罰款!

2022-01-26 13:49:21    來源:河南商報    

為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進一步減少環境污染,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1月25日上午,鄭州市召開2022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會議,宣布今年鄭州將繼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行拘加罰款。

鄭州市的禁放范圍是: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和新鄭市、新密市、登封市、滎陽市、鞏義市、中牟縣、上街區全域內,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違者將進行處罰。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對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對存在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對實施教唆、誘騙行為的人員,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拒不整改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另外,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要求,對拒不整改的,對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

據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去年以來,共查處非法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57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85人。今年,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呼吁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及時撥打110報警。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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