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還沒交付驗收,基坑還未回填,就允許業主先裝修入住,這樣的怪事發生在陽光100阿爾勒小區。按照合同約定,2021年12月31日是小區48號、49號、50號三棟樓的交房時間,然而時至今日還未完成驗收。更讓人不安的是,這三棟里已經有幾百戶業主拿到了新房鑰匙開始裝修甚至入住,可這些房子什么時候能達到交付條件仍未可知。
到了交房時間
單元門口竟還是一個大坑
4月8日,記者來到位于廣寧路的陽光100阿爾勒小區北門。這一片區共有四棟高層住宅,從外觀上看嶄新又漂亮。然而走進小區,卻是另外一番景象。
院內有大面積圍擋尚未拆除,部分綠化也未完成。進入樓內,個別樓層的照明、消防設施也未完善,樓道等公共區域還有大量塵土和垃圾。48號樓附近甚至還有一個近10米深的基坑,兩個單元的入戶門像懸在空中,無法正常通行,想要進入樓內只能走位于南側的后門。
盡管小區還處在施工中,但不時有車輛、裝修人員、業主進出,一些業主也已入住。武女士就是已經入住的業主之一。武女士說,她是2019年4月通過搖號購買的房屋,參觀樣板間時銷售人員告知,她所購買是準現房,承諾2020年6月就可以交付,可一個月后正式合同拿到手時,交房時間竟變成了2021年12月31日。
“交房時間推遲一年半,購房者對此并不認可,多次找開發商詢問,但是小區配套設施的建設一直跟不上。院子里連條能通行的路都沒有,行人只能從地下車庫繞行,加上沒有天然氣和暖氣。”小區業主陳女士說。
未正式交房小區
業主卻領到了新房鑰匙
其間,業主與開發商進行了多次交涉,催其盡快履約。但后續工程始終進展緩慢,多次溝通無果后,業主把問題反映到了住建部門。
經過多方協調,2021年年初,業主們接到了領鑰匙的通知。開發商稱48號、49號、50號三棟樓的竣工驗收還需要一段時間,如果業主有需要可以先裝修。
“領鑰匙時大家不僅交了契稅、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還提前交了一年的物業費。之后開發商要求每位業主簽訂一份承諾書和一份申請書,大致意思就是業主對小區房屋未取得正式竣工驗收手續已清楚并且確認,自愿修改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照現有條件申請提前使用。”業主王先生說,當時小區的綠化、門禁、照明、天然氣等設施設備并不完善。部分業主為了節約在外租房的費用,減輕還貸壓力,選擇了裝修入住。現在,入住業主已有幾百戶,但之前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改善,小區的安全依然沒有保障、業主們也沒能享受到物業服務、房屋相關手續也不知何時能夠完善……
開發商和物業公司
互踢“皮球”
對于業主的質疑,記者來到小區開發商客服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設施設備還在完善中,尚未正式交付,48號樓前的基坑在房屋正式交付時可能也無法回填,因為按照規劃這里屬于另外一個尚未動工開發的地塊,等待該地塊施工完成后才能鋪設通行道路。對于房屋逾期交付的情況,開發商會按照合同規定,該賠付的賠付。工作人員還稱,由于購房者迫切要求、主動申請,開發商才依照實際情況讓一部分業主提前裝修,并未承諾業主可以入住。如果業主提前入住,遇到問題應與物業公司聯系。
按照開發商工作人員的說法,記者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工作人員稱,盡管業主領鑰匙時提前交納了物業費,但是房屋尚未交付使用,物業服務尚未開始。至于已經入住的業主,物業公司無權干涉,業主有疑問可與開發商對接。
律師建議:
房屋手續齊全業主入住才安全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東表示,開發商逾期交房,業主可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索賠。按照法律規定,開發商交房必須通過一系列的檢驗測試,交房時最基本的條件就是房屋要具備“兩書一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現實生活中,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時,有些購房者可能急著要入住,在房屋不符合交房條件時選擇接受,并且在開發商的要求下簽署違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些免責條款,這樣的做法本身就背離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購房者可以要求按照原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張自己的權益。
趙小東建議,購房者最好在手續辦理齊全后入住,這樣更加有利于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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