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廣東省一行業協會在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幾篇文章,卻因此引發了一起商業詆毀糾紛案。近日,廣州法院公布了這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2019年5月至10月,廣東省玩具協會(簡稱玩具協會)在某通公司注冊的“深圳玩具展原名廣州玩具展”微信公眾號分別發布題為《廣東省玩具協會特別公告》《廣東省玩具協會【告示】》及《某軒-首屆“廣州玩具展”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誤導企業實錘!》等文章,對某軒公司給予負面評價。
上述文章末的“推薦閱讀”附有“第32屆國際玩具及教育產品(深圳)展覽會”廣告,廣告中載明某通公司及玩具協會的名稱。
某軒公司提起訴訟,認為某通公司及玩具協會為打擊同業競爭者,壟斷廣州和深圳的相關市場,通過多個渠道,歪曲事實,發布不實、貶損的文章言論,對某軒公司進行商業詆毀,損害某軒公司的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經審理認為,玩具協會以行業協會的名義發布的涉案文章及言論有悖于其行業協會宗旨,亦有悖于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競爭秩序,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此,法院判決:玩具協會、某通公司停止案涉對某軒公司商業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發布聲明,向某軒公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連帶賠償某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10萬元。
宣判后,雙方均提起上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生效裁判文書認為,玩具協會在沒有生效的司法裁判或行政文書對某軒公司的行為作出侵權認定前,傳播對某軒公司的商業信譽存在明顯貶義評價的誤導性信息,損害了某軒公司的商業信譽,構成商業詆毀。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梁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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