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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7月30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王立) 前不久深夜時分,南京交警七大隊執勤四中隊在轄區開展酒駕查處,這時,一輛黑色轎車在駛入卡點時有停頓跡象,十分可疑。
交警立即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查驗,經現場檢測,駕駛人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交警現場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劉某居然稱沒有駕駛證。經查,劉某當晚與老鄉聚餐喝了酒,飯局結束后劉某覺得時間比較晚,回家路程較短就沒有找代駕,抱著僥幸心理自行駕車回家,結果被當場查獲。
交警進一步核查后發現,劉某曾在2017年因醉駕被查處,2022年,劉某重新申領后卻因再次醉駕被判處拘役兩個半月,機動車駕駛證再次被吊銷,今年 5 月份剛剛恢復自由身,目前駕駛證還在被吊銷期間。如此情況下,劉某居然實施了第三次酒駕。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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