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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5月23日訊(記者 劉瀏)近日,宿遷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茂軍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宿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茂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宿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茂軍利用擔任宿遷市消防支隊黨委副書記、支隊長,宿遷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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