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看點!“重慶姐弟墜亡案”二審擇期宣判,律師:關鍵在于是否區分主從犯

2023-04-07 14:37:59    來源: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網4月7日訊(見習記者 徐韶達)4月6日,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重慶姐弟墜亡案”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擇期宣判。


(相關資料圖)

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和出庭檢察人員圍繞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波、葉誠塵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二審開庭前,墜亡姐弟母親陳女士更是得知,張波、葉誠塵委托到了一名有著專家、教授名頭的律師,意欲脫罪。她在開庭前接受記者群訪時表示,“我相信人民法院會根據警方充分調查的詳細證據,給到最公正的審判。”

據澎湃新聞報道,二審庭審中,張波、葉誠塵當庭翻供。張波表示孩子墜樓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葉誠塵則表示,警方恢復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的殺害兩個小孩的共謀內容,只是兩人沖動的商討,并沒有想去實施,并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對于他們的翻供及辯護人的辯解,出庭檢察官通過一組組證據、視頻資料予以回應。”旁聽人員表示,法庭認為該案庭審焦點有包括兩被告人主從犯問題、取證程序等共7個,其中有3個已當庭進行回復。

陳女士開庭前接受媒體群訪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因為一審時法院認定,兩者皆為共犯,沒有主從犯之分,如果二審重新區分,改判可能性大,因為從犯比照主犯會減輕處罰。

對于昨日開庭未當庭宣判,丁律解釋,重大案件一般開庭后會擇期宣判。因為開庭后,合議庭成員還要評議證據、事實與法律適用,尤其是對控辯雙方新論點的取舍。擇期宣判,以示慎重。

2020年11月2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小區內一對姐弟從15樓墜落,雙雙身亡。當時姐姐不到3歲,弟弟年僅1歲半。重慶南岸區警方偵查發現,嫌疑人系兩名兒童的父親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

張波和葉誠塵(左)

據本報此前報道,2020年2月26日,張波與陳女士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女兒歸女方撫養,兒子六歲前歸男方撫養,六歲后歸女方撫養。因葉誠塵表示自己家庭無法接受張波有小孩的情況后,二人產生了共謀殺害兩個小孩的想法,經多次謀劃后二人商定采用制造意外高空墜亡的方式殺死孩子。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波、葉誠塵涉嫌故意殺人案。同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認為張波與葉誠塵共謀,采取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后張波和葉誠塵提起上訴。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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