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小區停,“鍋”從天上來,對無錫市新吳區的一位車主來說,這“鍋”背得有點哭笑不得。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3月,小徐與小韓等人一起在無錫市新吳區一小區合租了一套房,房子位于23樓。合租期間,小徐和其他租戶之間的關系并不融洽,時常發生摩擦。一天,小徐回家,發現門打不開了。氣憤之下,選擇報警。
“肇事”的鍋
民警趕到現場敲門,發現小韓就在家里。“他人都在里面,就是不開門,還把門反鎖了,他肯定是故意不讓我進來。”小徐感到憤憤不平。當場,兩人無視民警的勸說,就大吵了起來。
小徐越吵心情越激動,無意間,她覓見廚房里還放著小韓剛剛做飯時擺在灶臺上的一口大炒鍋。一沖動,就一個箭步沖進廚房,一把奪過大鍋,“嗖”地一下就從廚房窗戶扔了出去。
車被砸個大洞
從23樓扔下去的大鍋威脅力巨大,“梆”的一聲正中樓下停著的一輛汽車的天窗,直接把天窗玻璃砸了個大洞。正巧從汽車旁路過的居民也被嚇了一大跳。所幸的是,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新吳法院日前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小徐從建筑物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鑒于其有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判處小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稱,“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是都市生活中的隱形殺手。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設了“高空拋物罪”,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高空拋物入刑,讓高空拋物者付出沉重的代價,為老百姓戴上了一頂“安全帽”。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切記不要因為僥幸、偷懶、憤怒等原因高空拋物,否則可能釀成大禍,“頭頂的安全”更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守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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