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62.8萬、徐某80萬、殷某91.2萬、陳某86.4萬、蔣某42.6萬……這一連串數字的背后是他們買房過程中遭遇的騙局:房、財兩空。據這些購房戶介紹,涉及金額近千萬。而這背后都指向淮安市淮安區一90后男子——周某,他自稱是區拆遷辦工作人員,可以幫購房者買到安置房。這些受害人被騙款項還能被追回嗎?記者9日從淮安市淮安區警方獲悉,目前,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案件在偵。
周某與受害人簽訂所謂的房屋贈與合同以及受害人購房票據
原本打算到中介買個二手房,但是卻被忽悠
(資料圖)
“買”安置房,好在還有幾十萬尾款沒有繳,但先前繳的62.8萬元也不知何時能追回?幾天前,在淮安市淮安區一房屋中介內,手中拿著一份房屋轉讓合同的薛先生顯得很是無奈。
薛先生介紹,去年8月份,他到房屋中介準備買一套二手房,但是中介工作人員告訴他,有人可以幫他購買安置房,而且此人此前也確實在該中介幫助他人成功購買。“價格與實際的安置房價格差不多,并沒有便宜多少,從價格上看并不像騙子為了騙錢而降低價格”。薛先生說,在中介工作人員介紹下,他認識了周某。
周某提供給受害人空白“拆遷安置協議”
周某稱,他是拆遷辦工作人員,有的拆遷戶拿房太多,用不了,他可以幫著買賣安置房,還能可以直接上戶,免了過戶手續及費用。薛先生告訴記者,為防止受騙,他還特意打聽過周某,發現周某確實經常出現在一些拆遷工地上,而且價格也很適中,于是他選中了一套淮安區金夏學府小區的安置房(期房),并按照要求轉給周某62.8萬首款,余款10萬待拿房時支付。
據薛先生介紹,交完錢后,周某煞有其事地拿出一份空白的“淮安市淮安區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讓他簽字,并稱,這是原拆遷戶的“協議書”,簽上薛先生的名字后將來可以直接拿房,省得再過戶,也就是直接上戶,但是還要等領導人簽字、蓋章。原來想買個二手房的,現在能買安置房,而且價格適中,薛先生也就相信了周某。
但是事情并不像薛先生想象的那么簡單,在等待拿房的日子里,他經常打電話向周某催要蓋好章的“拆遷安置協議書”,但是周某都以疫情、開會等各種理由推諉。眼看他選中的安置小區開始拿房了,但是他從周某手中購買的安置房卻沒有任何消息,薛先生急了,但是此時的周某已無法聯系,于是他直接找到安置小區內他選中的房屋,發現已有人居住。今年1月17日,發現上當受騙的薛先生趕緊跑到轄區派出所報警,此時他發現,與他一樣遭遇的還有十多戶,涉案金額近千萬。
受害人轉給周某的購房款
為什么會如此相信周某?中介是否參與這場騙局?面對記者的疑問,薛先生等受害人告訴記者,周某不但與他們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而且還找來“原拆遷人”與他們簽訂了房屋“轉讓”或“贈與”協議,后來才知道,所謂的“原拆遷人”也是周某一伙的。對于自己是否參與這場騙局,中介工作人員徐先生也是委屈,他告訴記者,每介紹一筆,他就拿極少的介紹費,況且,據他所知,周某確實成功辦理過此類房屋買賣,他也是在做好事,沒想到自己現在也莫名其妙地卷入其中,他現在能做的就是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記者注意到,就在薛先生等人報案后的1月18日,淮安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發布一則通告,稱“近期我中心了解到有部分中介和個人,在網絡媒體發布不實信息承諾拆遷協議買賣后可以調整安置房地點、樓層、拆遷協議直接變更姓名等,為了防止上當受騙,特提醒如下:1、協議買賣行為存在較高風險,在買賣協議過程中一定要充分考慮風險因素。2、房屋安置是嚴格按照房屋拆遷時的交拆先后順序進行的,并提前對外公示,請不要相信任何可以進行安置地點調整和樓層調整的承諾。3、協議簽訂審計完善后無法進行姓名變更,因此請不要相信可以協議直接上名或姓名變更等虛假信息。同時,如遇上述情況或已經上當受騙的,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記者9日從淮安市淮安區警方獲悉,目前該案涉案人員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淮安區警方將依法辦理此案,盡全力減少受害人的損失。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 朱鼎兆?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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