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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0年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至今,已整整兩年。南京市建鄴區沙洲街道城管中隊在剛性執法同時,也不斷探索著有“溫度”的舉措,引導部分居民參與到垃圾分類當中,通過志愿服務來代替處罰。近日,戴某、康某來到阿里巴巴工地生活區,參加垃圾分類文明勸導志愿服務活動。他們佩戴紅袖章,與沙洲中隊執法隊員、沙洲街道城市治理公眾委員一起對生活區內垃圾桶進行檢查,查看分類是否正確。
兩位市民參與垃圾分類文明勸導志愿服務活動
在兩個小時的志愿服務后,康某表示,之前自己垃圾分類意識比較淡薄,沒有這個習慣,但通過此次的督導過程中,發現后期監督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之前如果沒分好,會給后期處理帶來很多不便,表示今后一定會認真注意分類的。
建鄴區沙洲中隊執法人員告訴記者,2022年12月12日11時,他們在阿里巴巴工地生活區巡查時發現,生活區垃圾桶出現混投的現象,并現場發現一男子將酒瓶隨手丟入廚余垃圾桶內,另一男子則將一袋廚余垃圾丟入其他垃圾桶內。執法隊員及時對該兩處違法行為進行了制止,經查實,兩位當事人均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對其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前往沙洲執法中隊接受處理。
沙洲中隊執法隊員、城市治理公眾委員對生活區內垃圾桶進行檢查
當天下午,兩位當事人來到沙洲執法中隊接受處理,在處理過程中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良好,并表示愿意用志愿服務“交換”處罰。根據《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拒不聽從勸阻的,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罰款處罰的個人,經教育、勸誡后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并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可以不予處罰。
處罰永遠都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市民養成良好的垃圾分類習慣。此次志愿服務替代行政處罰,通過角色互換、崗位體驗,讓違法行為人能夠親身經歷,從而正視自我,實現改正,強化規范意識。城管部門呼吁,你的一小步,會是垃圾分類的一大步,愿與大家共勉。
通訊員 陳冬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昇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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