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了想定位找回來,數據誤刪想恢復原樣,心急如焚的你搜索發現手機應用市場里有“定位神器”“恢復大師”之類的“黑科技”APP可以下載,廣告詞讓你無比動心。結果,充值點進去才知道,這些APP除了收錢,完全沒有所宣傳的功能。
近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利用“空殼”手機APP實施詐騙案件,詐騙金額共計3000多萬元。2022年10月24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被告人官某等三人以詐騙罪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其余涉案多人正在偵查中。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充值會員發現“智商被辱”
“我從應用市場里下載了一個APP,號稱只要充值118元成為會員后輸入電話號碼就能‘閃電定位’,結果發現就是赤裸裸的詐騙,我覺得除了我以外應該還有很多人被騙了!”2022年2月,家住南通市崇川區的王先生報警時很氣憤。隨后,公安機關又陸續接到幾起相同詐騙套路的報警。
原來,王先生的手機被偷,為了找到手機,王先生通過某搜索引擎關注到一則廣告,廣告聲稱只要下載名為“手機閃電定位”的軟件,輸入需要定位的手機號,就能實現定位功能。然而,付費78成為會員后王先生被提醒,定位成功條件是需要對方也下載該款軟件并且授權。“這不是侮辱智商嗎,這個軟件功能有什么意義?”王先生憤而投訴無人接聽,申請退款后也無下文,只好選擇報警。
和王先生有類似遭遇的是同在南通的徐先生。2022年5月,徐先生因工作需要,急需恢復一部分被自己誤刪的微信聊天記錄,經某短視頻平臺刷到的一則視頻廣告推薦,從手機下載了“極速修復大師”,并付費118元成為會員。徐先生按照提示和要求,一步步操作下來,最后發現 “修復”前提只能針對手機中已經備份的信息資料,與廣告中宣傳的針對已經損毀、刪除信息“一鍵修復”的功能根本不符。
警方經偵查發現,自2021年12月份至2022年5月,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公安機關已經收到同類報警88人,涉案金額6698元。“根據研判分析,詐騙規模遠遠不止如此。”2022年5月23日,犯罪嫌疑人官某、林某和謝某被南通警方抓獲歸案,一個利用手機“空殼”APP斂財詐騙的犯罪團伙逐步“顯形”。
90后程序員先包裝APP頻換“馬甲”
官某是一名“90后”深圳人,2016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入職某公司成為一名從事移動終端APP開發的“程序員”,做互聯網廣告代理。隨著工作經驗的積累,官某不再甘心只做“打工人”。2019年官某自主創業,注冊成立了深圳某文化傳媒公司,起初仍是干的老本行廣告代理。一段時間后官某覺得,光做廣告代理競爭激烈,掙不到幾個錢,他開始另謀新路。
終于,機會來了。2020年開始,官某從朋友手里接手另一家文化傳媒公司,得到原公司幾個APP的源代碼,開始從事“數據恢復王”“閃電定位”業務,賣起了手機APP。官某拉攏自己前同事林某、謝某等人一起加入公司,林某擔任公司技術部負責人,謝某主要負責推廣運營,其他人員各司其職。“現在大家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都離不開手機,手機里存儲的電子數據信息、文件要是被刪除影響很大,都急于恢復;還有一部分人出于個人目的,需要知道他人的具體位置,跟蹤定位的需求也很突出。”官某供述開發“定位”和“數據恢復”APP的動機,是摸清了市場需求。
這些聽起來如同“黑科技”的APP真的具有如此強大的功能嗎?對此,官某心知肚明,這些“空殼”APP剝去“酷炫”的包裝和噱頭,沒有任何實質功能,就是詐騙工具。為分散被投訴下架及刑事打擊風險,官某等人先后注冊了10余家公司,以兩款不同功能源代碼為核心,打造了名為“閃電定位”“千里尋TA”等7款定位功能APP,名為“數據恢復王”“極速修復大師”“聊天記錄修復師”的3款數據恢復類APP,并以不同公司名義上架應用市場,幾人分工合作,逐漸形成了包括“空殼”APP源碼開發、封裝上架、推廣宣傳、應對投訴、更新馬甲在內的一整條完成產業鏈。
“如果某個APP被投訴的過多了,那我們就下架,寫新馬甲包重新包裝下,取個新名字,換個公司名義就可以繼續上架了,這樣我們就能以最小的成本、最安全的方式,吸引最多的用戶下載并充值。”為了最大程度“撈金”,官某等人先后在某知名搜索引擎、短視頻平臺投放了廣告,推廣、宣傳時將前置條件置于隱蔽的地方,讓客戶誤以為,無需限制條件就可實現“定位”“數據恢復”。客戶一旦充值成為vip會員,即被詐騙。
“灰色”APP產業要加強監管
2022年6月,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官某、林某、謝某等三人批準逮捕。9月,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除了已經報案人員涉及的詐騙金額外,檢察機關重點引導偵查機關調取后臺服務器數據、充值賬戶資金流向情況,將在案人員被詐騙數據與后臺數據及資金流向進行逐一比對,在確認完全吻合的基礎上,以后臺數據作為最終詐騙金額予以認定。
“電子數據在本案數額認定方面起到了關鍵作用,在案人員涉及的詐騙金額僅為6000余元,不符合常理。通過本院電子證據實驗室比對甄別,后臺數據顯示官某等人用此種方式詐騙資金超過3000萬元,被害人遍布全國各地。犯罪數額對于該詐騙團伙定罪量刑來說有非常巨大的影響,能查清的部分,我們絕不姑息。”承辦檢察官說道。最終,檢察機關認定官某等人詐騙犯罪數額為3200多萬元。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一個“怪現象”,如此眾多的被害人,選擇主動報案的卻寥寥無幾。官某供述:“我們的收費標準一般就是幾十塊,最多一百出頭的樣子,不算多,大部分人發現被騙了也懶得追究。”另一個原因便是,很多被害人下載“定位”APP的動機不純,想用這個軟件實施盯梢、窺探隱私等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即使發現被騙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檢察官提醒廣大網絡和智能手機用戶,現今網絡和手機應用市場里充斥著大量“定位”“數據恢復”類的“空殼”APP,切記不要點擊下載;如果發現被騙可以通過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通過司法機關處理。此外,檢察機關也向各大搜索引擎和視頻平臺敲響“警鐘”,要加強此類“灰黑色”APP廣告推廣審查力度,有違規、夸大功能的APP一律不得上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將線索反饋給司法機關查辦;如果審查中“睜一眼閉一眼”,造成嚴重后果,廣告發布者也將追究法律責任。
通訊員 鞠麗 葛明亮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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