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設置校內小賣部是“一刀切”嗎?

2021-07-19 10:42:08    來源:大河網    

“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近日,這則消息引發討論和關注。學校內的小賣部是“一刀切”嗎?鄭州情況如何?記者從鄭州教育部門了解到,近四年來,鄭州市走讀的公辦中小學內已無小賣部、超市。

記者查詢發現,該消息源自今年6月底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指南》對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規范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作出要求。

《指南》第二十五條規定:“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指南》明確了適用范圍,即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的建設,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可參照執行。

消息一出有人叫好有人擔憂

該消息一出,在中小學師生、家長中引起熱烈討論。贊同者拍手稱快,認為此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食品安全問題;擔憂者認為,“一刀切”會對寄宿制學校學生生活不利。

鄭州市金水區一名五年級學生家長周女士持贊同意見。她表示,小學階段,孩子自制力、分辨力不強,如學校有小賣部,孩子們日常購買零食的欲望肯定不低。她認為,兒童多吃零食是非常不健康的,且零食大多高鹽、高糖、高脂肪,如果不小心買到“三無產品”,那對健康危害就更大了,同時隨便花錢購物的行為對孩子們的成長也是不利的。

馬先生的孩子目前上高二,在鄭州市中原區一家寄宿制學校讀書,他對取消校園內的小賣部的政策有些擔憂。馬先生說,孩子周一至周五在學校住宿,周五晚上才會回家,期間學校如果沒有超市或小賣部的話,對他們生活會造成不便。“如果校內的小賣部不賣‘垃圾食品’,它給學生還是會帶來一定方便的。”

近四年來,鄭州走讀的公辦中小學校內已無小賣部

記者從鄭州教育部門了解到,鄭州市規定,除了寄宿制中小學外,走讀的公辦中小學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規定實施后,近四年來,走讀的公辦中小學內已無小賣部、超市。

鄭州市金水區一公辦小學的德育主任表示,學校非常支持這項政策。“我們不提倡學生們過多吃各種零食,也不允許孩子們帶零食到學校,在午餐供應中也很注重配餐的營養搭配,就是為了營造校園健康氛圍,引導師生不斷增強營養與健康意識,讓孩子們健康成長。”

鄭州教育界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未必適合每一所學校,應該做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從學生營養均衡、健康成長出發才是關鍵和初衷。

不得設置校內小賣部是“一刀切”嗎?

其實,“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并非新規。

2019年4月,由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三部門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施行。規定指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那么,近日引發熱議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是強制性執行文件嗎?

對此,教育部體衛藝司負責人表示,《指南》是作為學校開展營養與健康宣傳教育、合理膳食指導、創建健康氛圍等相關工作的技術性文件,鼓勵學校參與,不是所有學校強制性執行。但是,如要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則應當依據本《指南》全面落實相關要求。

《指南》發布后將如何使用呢?教育部體衛藝司負責人介紹,《指南》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和體育總局聯合發布并組織推進實施,鼓勵各地各類學校自愿參與。

《指南》的發布旨在規范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全面促進學生健康。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由地方各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開展,各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體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推動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

教育部體衛藝司負責人介紹,《指南》的制定目的和意義在于:

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從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學運動、口腔健康、視力保護和心理健康等多個維度提出規范化要求,以全面促進學生健康。以中小學校為突破口,通過建設和推廣,引導師生不斷增強營養與健康意識。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4 921 46@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20023779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