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序言中寫到:“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找法網提醒,我國當前現行憲法是八二憲法,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二、
憲法的地位
憲法的地位即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基于此地位,憲法具有下列作用:
1.憲法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憲法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3.憲法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4.憲法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三、
憲法的內容
憲法的內容包括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還規定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以及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其他制度。根據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唯一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為保持憲法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憲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別的程序來進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嚴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我國法律規定的行使解釋憲法的職權。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