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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通訊員 謝君 記者 劉瀏)“感謝檢察官,讓我有機會重新做人。”日前,18歲的小健(化名),專程趕至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將一面印有“盡心盡責,檢察典范”的錦旗送至該院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謝君手中,表達對檢察機關暖心辦案的真摯感謝。
兩年前,小健因法律意識淡薄,一時起意,伙同他人盜竊,涉嫌盜竊罪,被移送至相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審查發現,小健從小在老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8歲后和父母一起生活,但其父母教育方式過于粗放,對小健的想法、行為及交友情況均不了解。小健法律意識和是非觀念淡薄,對朋友的不良行為也不能分辨,容易受他人影響,因而誤入歧途。
鑒于小健尚未成年,歸案后有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相城區檢察院對小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六個月。小健在考驗期真誠悔罪、表現良好,今年4月底,相城區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封存小健的犯罪記錄。
在六個月的考驗期內,承辦檢察官和司法社工的耐心幫教,讓小健重新樹立了對未來的信心,他深刻認識到了本次犯罪的錯誤,也非常感謝檢察官和司法社工的關心教育,并承諾今后不會再做違法亂紀之事,吸取教訓,努力改過自新,以檢察官為榜樣,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今年4月19日,小健在桃花塢康復驛站,積極參與手工志愿服務活動,幫助鍛煉社區精神殘疾人的手腦協調能力,他耐心、細致的態度,讓檢察官和司法社工都欣慰不已。“這小伙子干勁十足,有幫助社區精神殘疾人的熱情。”驛站相關負責人說。通過志愿服務強化被幫教者與社會的銜接,未成年人幫教成效顯著。“幫助他們,我感覺到自己是有價值的。”小健的臉上有了笑容。
小健的父母同樣表示在六個月的考驗期內,清楚地看到了小健的變化,非常感激承辦檢察官給小健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以及悉心的幫教,今后會承擔起父母的監管責任,使其走向正道。
附條件不起訴并不意味著案件的終結,反而是幫教的起點。“我們要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堅守初心,堅持教育與懲罰并重的理念,感化迷途少年。”承辦檢察官謝君表示,看到涉罪未成年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回歸正常的生活,一切付出都值得。近年來,相城區檢察院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始終堅持公平正義與司法溫情并重,不斷加強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用檢察溫度促進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懸崖勒馬,努力打通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之路。
一面錦旗不僅是未檢人恪盡職守的最好印證,也是群眾對未檢人的信任和鼓舞。這面錦旗明明不重,但是卻有如斯“分量”,承載著群眾對檢察官最真摯的謝意,激勵著未檢人不斷前行、用心“守護”。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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