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即時看!視頻 | 男子取保候審期間不思悔改,再次電捕魚獲刑一年

2023-06-05 20:37:03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11月18日下午,被告人任某在長江南京段江北新區綠水灣水域,使用電捕魚工具進行捕魚,被公安機關發現后逃離現場,后經公安機關電話規勸主動投案。公安機關依法查扣作案工具電捕魚設備1套、塑膠褲1套及鰱魚、黑魚等各類漁獲物11.23千克。被告人任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然而,他并沒有反思悔改。

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任某又于2023年1月6日在長江南京段江北新區綠水灣水域放置一條雙重刺網捕撈水產品。次日0時許,被告人任某召集被告人胡某某、胡某,被告人胡某某又邀請被告人蘇某,共同到長江捕撈水產品。四被告人駕車趕到綠水灣濕地公園龍王廟處,更換由被告人任某準備的塑膠褲后蹚水繞過圍欄,行至前述放置雙重刺網的長江水域處,被告人任某使用事前準備的電捕魚工具進行捕撈,被告人胡某某、胡某、蘇某幫助搬魚,凌晨2時捕撈結束準備離開時被公安機關查獲。公安機關依法查扣作案工具電捕器2套、塑膠褲4套、刺網1條及鰱魚、鱖魚、黑魚等各類漁獲物91.4千克。2023年1月7日,被告人胡某某、胡某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被告人任某、蘇某逃離現場后又向公安機關投案。

經認定,案涉電捕魚工具、雙重刺網屬于禁用漁具,作案水域屬于禁漁區。經評估,上述非法捕撈行為造成的漁業資源修復費為90314.4元。目前,玄武法院判處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1年,并承擔90314.4元漁業資源修復費及5850元專家評估費用;另三名被告人也分別獲刑。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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