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作違憲行為?違憲與違法的區別是什么?

2023-06-06 09:06:48    來源:法制網    

一、

什么叫作違憲行為

在我國,違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憲是指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的行為與憲法原則相抵觸。狹義的違憲是指國家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地方性法規和決議,以及國家機關領導成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所采取的措施與憲法相抵觸。

二、

違憲與違法的區別是什么

違憲與違法的區別表現在:

1.違憲的主體主要是國家、國家機關、國家公務人員,是掌握一定職權的執政者,也可以是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一般違法的主體主要是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公民,當然,國家機關、政黨、企事業單位也可成為行政違法或民事違法的主體。

2.違憲行為所侵害的客體有兩類:一是國家機關間的職權關系,如我國憲法規定,省、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但是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并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這里制定地方性法規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權,不得與憲法等相抵觸并報備案是職責。如果省或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與憲法等相抵觸,或未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就宣布生效,就侵犯了憲法確定的職權關系。 另一類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我國憲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但是,有些國家機關招募公職時,有的企事業單位招募工人時,公然歧視婦女,使婦女在勞動就業方面處于同男子不平等的地位,侵犯了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利。

三、

違憲行為是違法還是犯罪?

違憲行為既可能是違法也可能是犯罪。

違憲行為是違反憲法的行為。從理論上來說,違反憲法應該是嚴重的行為。找法網提醒您,但我國憲法上卻對違憲行為的處罰沒有具體規定,而對于其中一部分在民法、刑法等予以規定。如憲法上有一規定”公民的人身和尊嚴不可侵犯”,如果實施非法拘留或辱罵他人,一般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犯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而如果情節惡劣,構成非法拘禁罪或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違法行為包括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行為應受行政制裁(一般強制性措施)。刑事違法行為受刑事處罰(包括最嚴厲的強制性措施,如剝奪人身自由、沒收財產、甚至剝奪生命權)。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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