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后如何執行?法院判決書一般多久下來?

2023-06-02 10:12:00    來源:法制法律網    

法院判決后如何執行

執行案件的前提條件:是指該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即已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裁判或仲裁裁決生效的法律文書。

(一)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三)執行費用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

(四)先提交執行申請書,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判決書一般多久下來

(1)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判決一般自立案后三個月內下達;

(2)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立案后六個月內下達,有特殊情況的經過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3)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