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記者從廣州市民政局網站了解到,廣州地鐵三號線東延段、十一號線工程相關車站初定名稱已對外公布,并于即日(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向廣大市民征求命名意見。
(資料圖)
據悉,目前三號線東延段、十一號線工程相關車站共三十六個,初定名稱依據《廣州市地鐵車站命名規則》相關規則命名。市民可在意見征集期間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廣州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意見反饋途徑見文末)。
初定名稱如下
初定名稱都是怎么“誕生”的?
據悉,地鐵車站命名由市民政局、地鐵交通經營單位根據地名管理法規有關規定和職責分工進行前期調研論證和審核,包括初擬名稱,現場查驗,征求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等。
記者從征求意見公告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見的三十六個車站初定名稱均依據地名管理法規和《廣州市地鐵車站命名規則》而命名,而公告所附的車站初定名稱附件亦標注了依據的具體規則,主要為《廣州市地鐵車站命名規則》第五條與第七條。
第五條 地鐵車站一般按照以下順序派生命名:
(一)站位所在的區片或村落、鎮(街道)名稱;
(二)與車站相連或相近的標志性公共場所、建筑物名稱;
(三)站位所在的道路名稱;
(四)無上述名稱或上述名稱不合適,以及征求意見的相關方未能對地鐵車站的擬命名名稱達成一致的,由地鐵交通經營單位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選定命名方案,并按程序報批。
第七條 兩條及以上地鐵線路的同一換乘車站應當使用同一名稱,并以最先命名的名稱為準。
地鐵車站命名有哪些“不得”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一般性的規律外,目前廣州地鐵命名也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則和要求。記者查閱《廣州市地鐵車站命名規則》了解到,地鐵車站命名應當遵循“名地相符、指示明晰、用字規范、詞語簡潔”的原則,反映當地歷史、文化、地理和地方特色,優先使用具有歷史文化價值或紀念意義的老地名派生命名。
同時,地鐵車站命名不得使用樓盤(小區)、企業字號、商標名稱以及商業性建筑物、設施名稱;不得使用標點符號;不得與本市或與本市互聯互通的外地地鐵線網的地鐵車站重名,避免同音、近音、歧義;不得采用兩個及以上的區片名稱或其它名稱重疊命名(但為避免重名,采用單個區片或村落、鎮(街道)名稱與上述情況沖突、又無其它合適名稱的情況除外);不得違反國家、省、市地名管理法規的其它禁止性規定。
反饋意見渠道
地鐵三號線東延段車站初定名稱:番禺廣場站、傍江站、石碁南站、海涌路站、海傍站
地鐵十一號線車站初定名稱:赤沙站、琶洲站、員村站、天河公園站、華景路站、華師站、龍口西站、廣州東站、沙河站、云臺花園站、大金鐘站、中醫藥大學站、梓元崗站、廣州火車站、流花站、彩虹橋站、中山八站、如意坊站、石圍塘站、芳村站、大沖口站、沙涌站、鶴洞東站、棣園站、燕崗站、江泰路站、五鳳站、逸景路站、上涌站、大塘站、龍潭站
對以上初定名稱有意見或建議的市民,可在2023年7月4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廣州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
一、信函:請至越秀區西湖路99號,郵政編碼:510030,聯系電話:020-83178755
二、在線提交:公告下方意見征集欄(可輸入以下鏈接或掃描下方二維碼)
https://www.gz.gov.cn/hdjlpt/yjzj/answer/29215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蘇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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