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試駕出車禍,責任如何擔?法院判了,提醒消費者注意!

2023-03-14 18:33:14    來源:大洋網    

大洋網訊 購買新車前,消費者試駕時發生車禍,責任應該怎么承擔?近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由汽車試駕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法官提醒,試駕有風險,為避免糾紛,汽車銷售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經營者義務,消費者在試駕前也要做足“功課”,避免事故和糾紛。

試駕出車禍,維修費、車輛價值減損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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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小李來到某汽車銷售公司,想選購一臺轎車。為了深入全面了解車輛的性能情況,小李提出試駕車輛。銷售公司拿出一份《試乘試駕保證書》要求小李填寫簽名,保證書載明“在試駕過程中,將嚴格遵守行車駕駛的一切法規和要求”“因此造成對銷售公司的一切損失和危害,將由本人全部獨自承擔和賠償”等內容,小李在保證書上簽了名。

隨后,小李在開車試駕過程中發生了與前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查勘后現場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小李駕駛車輛沒有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造成事故,應對此負全責。

事故發生后,銷售公司要求小李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損失責任,即賠償車輛維修費用及車輛價值減損。小李則認為,《試乘試駕保證書》是銷售公司預先擬定的無效格式條款,試駕前銷售公司也未對試駕車輛的性能、試駕路線等做任何說明,且銷售公司并沒有配備專業的試駕專員,陪同試駕的銷售顧問沒有駕駛證,因此僅同意與銷售公司共同承擔車輛價值減損,但車輛維修費應由銷售公司自行承擔。

雙方協商不成,銷售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小李賠付車輛維修費和車輛價值減損合計92587元。

判決:銷售公司擔責60%,試駕者擔責40%

荔灣法院經審理認為,銷售公司是提供車輛購買、試駕服務的經營者,小李為消費者。首先,經營者除應“選擇允許機動車通行的試駕道路、提供性能良好、手續齊全的試駕車輛、配備專業人員聯駕指導”外,還要盡量周延防控措施以避免或減輕損害的發生,如盡可能為其試駕車輛提供相對充足的商業三者險和車損險,從而為試駕行為可能帶給消費者的財產損失提供相對充分的保障。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銷售公司在小李試駕前對車輛投保情況進行過告知,從而讓小李自行決定是否試駕,也沒有證據證明原告配備專業人員陪駕指導。其次,原告提供的《試乘試駕保證書》約定由試駕人承擔試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危害有違公平原則,加重了小李作為消費者的責任,且沒有向小李提示和說明,該格式條款無效。其三,小李在試駕中違反了道路安全法導致發生交故事故,具有過錯。根據雙方對錯程度,銷售公司應承擔60%責任,小李承擔40%責任。

荔灣法院遂于2022年11月作出判決,判令小李向銷售公司賠償車輛維修費25034.8元、車輛價值減損損失12500元。雙方均沒有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試乘試駕保證書》約定試駕人全責有違公平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張智榮表示,試駕是汽車銷售經營者為了提高車輛銷售額向潛在消費者推出的一種駕駛體驗活動,雖然一般不收取費用,但屬于銷售行為的一部分,屬于市場營銷的手段,可以從中獲取潛在客戶,贏得商業利益,經營者理應對試駕活動承擔相應風險,而不應將全部風險責任加予消費者,獨享商業利益。銷售公司與小李簽訂《試乘試駕保證書》,約定由試駕人承擔試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危害有違公平原則,加重了消費者責任,且沒有作提示和說明,該格式條款無效。

其次,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因試乘試駕人往往對試駕車輛性能不熟悉,駕馭不熟練,且為了充分體驗試駕車輛性能,試駕人可能采取變速、轉彎、剎車等駕車行為,客觀上也增加了危險發生的概率。為防范風險,經營者應選擇允許機動車通行的試駕道路、提供性能良好、手續齊全的試駕車輛、配備專業人員陪駕指導,還要盡量周延防控措施以避免或減輕損害的發生,為試駕行為可能帶給消費者的財產損失提供相對充分的保障。雖然法律并不禁止未投保商業險的車輛上路行駛,但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作了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就試駕車輛的保險情形作出真實披露。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銷售公司在小李試駕前對車輛投保情形進行過告知,也沒有證據證明銷售公司配備了專業人員陪駕指導,因此銷售公司沒有正確履行經營者義務,存在一定過錯,應對車輛損害結果承擔部分責任。

法官同時提醒,為防范風險和避免糾紛,消費者在購車試駕前,也應做好“功課”,做到四個“清楚”。一是了解清楚試駕規則和流程,二是簽訂清楚合理的試駕協議,試駕協議應包括車輛購買保險的情況、專業陪駕人員情況、事故后責任承擔與劃分等,三是檢查清楚車輛行駛證、購買保險情況、年檢情況、車輛內外部狀況等,確保試駕車輛手續完備、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四是熟悉清楚試駕車輛操作和性能,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避免突然變道、超車、剎車,謹慎駕駛、安全試駕。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吳多 通訊員張丹、梁斯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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