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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3月14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劉寧 姜福鋼) 現在很多車主為了追求個性時尚,喜歡給自己的愛車變更車身顏色,這樣的做法沒問題,但是,一定要去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手續,不然上路就會被扣車。
3月13日上午,南京交警三大隊警力在中山南路執勤時,依法扣留了一輛“變色車”。當時,姜某駕駛小車在中山南路行駛時被交警攔下,他還深感不解。交警告知,其所駕駛車輛登記時的顏色為綠色,但該車現在是粉紅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規定,交警依法對姜某所駕車輛予以扣留,他將面臨500元罰款,并將該車恢復原狀或者進行變更登記手續。
交警就此提醒,已上牌的車輛(在用車):機動車所有人應先改變車身顏色,在變更后十日(工作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同時,通過車身貼膜改變車身顏色的,也需要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車身顏色變更)業務。未上牌的車輛(新車):機動車所有人應先辦理登記上牌業務,再辦理變更顏色業務。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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