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報資訊】廣州舊村改造新政:降低合作企業資產門檻,取消圈層要求

2023-01-21 17:40:47    來源:大洋網    

廣州調整舊村改造政策,降低對合作企業開發能力、總資產的要求,為了吸引社會資金進入舊改市場,將產業導入中對于企業的行業地位和數量要求由準入條件轉為擇優條件,不再分圈層設置企業的行業地位和數量要求。20日,市住建局公布了《廣州市舊村改造合作企業引入及退出指引》(簡稱《新指引》)以及政策解讀。

企業總資產“門檻”降低100億元

2021年,市住建局就印發了《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業引入及退出指引》(簡稱《舊指引》)。為何作出調整?市住建局表示,《新指引》主要是結合廣州舊村改造工作實踐,對舊村改造中合作企業的資金實力、開發能力、產業導入要求,舊村改造實施過程中的協議簽訂、監管,以及合作企業的退出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


(相關資料圖)

《新指引》有哪些變化?市住建局介紹,根據2022年新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結合住建部推動城市更新由“開發方式”向“經營模式”轉變要求,《新指引》降低了對合作企業開發能力的要求,提出合作企業與新二級資質的相關條件相當。

結合住建部“留改拆”并舉、加強修繕改造、注重提升功能的要求,以及鼓勵市、區屬國企參與城市更新項目,《新指引》降低了對合作企業總資產的要求,明確合作企業本身或其全資子公司的相關數據可以納入資格核驗范圍。

降低了多少?根據《新指引》,改造范圍內現狀建筑面積小于60萬平方米的項目,企業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現狀建筑面積大于等于60萬平方米的項目,企業總資產不低于200億元。相比《舊指引》,總資產的要求均下降了100億元。

產業導入不再分圈層設置企業要求

市住建局表示,針對企業反饋產業導入門檻太高,不利于社會資金進入舊改市場的問題,綜合考慮目前經濟形勢,《新指引》將產業導入中對于企業的行業地位和數量要求由準入條件轉為擇優條件。

同時,《新指引》不再分圈層設置企業的行業地位和數量要求,各區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設定產業導入的擇優條件。

不再分圈層設置要求是《新指引》一個顯著的變化。《舊指引》動用了大篇幅對三個圈層設置要求,比如第一、二圈層(見上圖),規定引入企業的行業地位及數量原則上不低于下列條件之一,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引入世界500強投資的企業1家;引入全球2000強、央企或中國500強、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精選層和創新層企業,以及其他新三板高新技術企業)控股公司2家;引入行業榜單及創新型榜單企業控股公司4家;上述三類榜單企業(母公司)1家整體遷入廣州。

新增企業退出的處理流程和措施

市住建局表示,為兼顧市場運作需要和市場規范管理,《新指引》在舊村改造實施過程中,對合作企業改造項目公司股權轉讓行為予以合理控制。同時,考慮到緊急情況下政府強制介入等補位措施的例外情形。結合近期政策變動、市場變化等因素導致企業退出的情形,《新指引》增加了企業退出的處理流程和措施。

《新指引》把企業退出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合作企業違反合作協議、監管協議,可分別由村集體、區政府(或其指定的單位)啟動合作企業退出程序;二是由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城市規劃調整或市政公共基礎設施、公共綠化建設調整,改造方式或模式變更等原因,導致舊村改造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合作企業可分別向村集體和區政府或其指定的單位申請啟動退出程序。

《新指引》提到,經研究后確認合作企業退出,改造工作尚未完成的舊村,區政府或其指定的單位指導村集體啟動新的合作企業遴選工作,對退出合作企業的投入進行清算并按照協議約定予以合理補償。重新選擇合作企業應采取公開方式,但經研判因合作企業失信、資金斷鏈、破產等難以履約,可能出現村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維穩等緊急情況,區政府采取預防和應急補位措施的除外。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李天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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