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荔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留意招生計劃和流程!

2022-04-29 14:21:09    來源:大洋網    

大洋網訊 4月28日《2022年廣州市荔灣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公布。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屬地區招生

根據方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屬地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由區教育局初核后報市教育局核準,跨區招生計劃不能超過總計劃的50%。

各學校須嚴格執行區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編班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按省、市有關學籍管理規定向區教育局做好學籍申報、確認工作。

相關規定

(一)本區屬地生源條件(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本市戶籍學生:具有本區戶籍,或具有本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2.非本市戶籍學生: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區辦理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核定為準),或具有本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二)九年制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學校)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提前錄取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三)小區配套學校、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按相關規定提前錄取小區業主適齡子女,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四)經市教育局核準可跨區招生學校按跨區計劃可招收符合市內外區生源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工作流程

招生工作采用網上自主報名、區教育局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錄取。

(一)網上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區和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選定其中一個區填報志愿,從本區學校和有跨區招生計劃的非本區學校中,選擇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二)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派位時,電腦程序為每位報名學生的每個志愿賦予隨機號。每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擬錄取對應志愿隨機號排前的學生。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局主動公布電腦派位結果并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

(三)網上確認和現場注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擬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并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四)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新生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五)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及注冊報到后有缺口的民辦學校,以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補錄。民辦學校可在微信公眾號公布剩余學位,嚴格按免試入學的規定進行補錄。擬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后正式錄取。原則上符合本區錄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參加補錄。

各民辦學校須嚴守招生紀律,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提前招生。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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