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為何“拒收”執行款?法官查明原來有此隱情……

2023-08-01 20:29:45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怎么發放執行款你還不積極呢?”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最近遇到了一個“另類”的申請執行人。

成某和唐某的“淵源”始于2018年,彼時兩人還是生意上的伙伴,約定合作承建項目工程。成某墊資100萬元,并將款項分幾次轉給唐某,后因未取得工程建設資格,兩人同意將100萬元轉化為借款。幾個月后,唐某又因資金周轉問題,向成某借款15萬元。2019年底,唐某向成某出具借條,寫明成某對其出借115萬元。2020年,成某以唐某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為由訴至昆山法院,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唐某分三期償還全部借款115萬元。

誰知唐某并未按照調解書履行還款義務,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昆山法院執行立案后,向唐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信用懲戒風險提示等執行文書,責令其履行債務。但唐某卻拒不申報名下財產,且依舊未履行還款義務。經查詢,唐某名下無銀行存款、車輛、不動產、證券等有效財產線索,昆山法院依法將其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執行案件陷入僵局。

近日的一天晚上,成某提供線索稱唐某在上海某處工地活動,執行法官立刻依法將唐某傳喚至法院。經過4個小時的調解,唐某主動向成某道歉請求諒解,并寫下了具結悔過書。成某考慮雙方原是朋友關系,再次與唐某握手言和,二人協商達成還款計劃,唐某提出立即履行第一期10萬元還款義務。

但當法官要求成某提供收款賬戶時,成某卻顯得猶猶豫豫、推三阻四,甚至稱家里的財政大權由妻子一人掌控,直接將款項匯入妻子賬戶更好一點。

這一舉動讓法官隱隱覺得事情沒那么簡單。于是,法官向成某釋明,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案款必須打入申請執行人本人賬戶內,成某需盡快配合提供收款賬戶。

經過執行法官再三詢問,成某終于坦白,其因被重慶市某法院強制執行,銀行賬戶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收取任何款項。法官積極進行釋法說理,并結合拒執罪相關法律規定說明配合法院執行的重要性。成某表示已經認識到在其他案件中逃避執行的錯誤,將盡快處理相關事宜。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陶善工

關鍵詞: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