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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800萬的“世界名表”只賣3000,維修單、POS單、發票一應俱全……明知制假售假是違法犯罪行為仍抱有僥幸心理,生產、銷售奢侈“名表”,殊不知這“奢侈代價”,竟是牢獄之災和巨額罰款。
許某俊先后伙同莊某寬、陳某輝等人在廣州成立地下組裝廠,租賃場所從事假冒奢侈品牌手表的生產和組裝工作,并通過購買正品手表,拆解開模1:1進行復刻仿制,再由汪某等人通過微信、微博、抖音等平臺進行售賣,各種款式的假冒名表銷往全國29個省市,甚至遠銷到歐美、東南亞等國家,非法經營數額超過3億元。
該案涉案范圍之廣,涉案人數之多,涉案金額之大,均是鎮江地區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之最!鎮江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許某俊等12人提起公訴,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汪某等14人提起公訴。
鑒于案件重大復雜,法院先后開庭三次。7月20日,法院對這起特大制售假冒名表案作出一審判決。26名被告人被判處一年至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六萬元至五千萬元不等的罰金。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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