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審批就電焊,造成公司損失千萬 三人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刑_速遞

2023-06-19 21:34:49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

近期,相城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周某某、秦某某、徐某某重大責任事故一案塵埃落定,被告人徐某某、周某某、秦某某均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被判處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緩刑,同時還被判處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等相關工作。

該案中,蘇州富某某有限公司租賃蘇州市相城區某廠房進行生產經營。2021年1月20日9時許,因該廠區2#、3#廠房二樓連廊的升降平臺移動門損壞,影響正常工作生產,公司管理部副經理被告人徐某某在明知未進行動火許可、升降平臺下方堆放可燃貨物的情況下,要求進行焊接作業。

當日14時左右,工程部電焊工被告人周某某、安全員被告人秦某某等人在未辦理動火審批、未劃定作業范圍、未移除平臺下方可燃物的情況下,由周某某實施電焊作業、鄧某在旁輔助、秦某某在旁監督,對升降平臺進行焊接維修。在維修過程中,焊渣掉落連廊下方,引燃堆放的泡沫包裝材料等易燃物,引發火災。經鑒定,火災造成富某某公司直接損失為16481296.93元。

在辦理該案時,相城區檢察院堅持落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議”工作要求,在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對于公司安全管理規定流于形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動火作業流程不規范等問題發出檢察建議。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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