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法官對兩起涉少案件中當事人的監護人發出四份家庭教育指導令,指導家長應時刻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和情感需求,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未成年時就獨自租房,網絡詐騙6萬元財物
今年剛滿18周歲的小陳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詐騙了他人6萬余元的財物。承辦法官在審理該案過程中發現,小陳在實施犯罪時尚未成年卻已在外獨自租房居住,父母對其未起到相應的監督、管教責任,對孩子平時的生活缺乏關愛。這致使小陳過早流入社會,法律意識淡薄,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更好地幫助小陳回歸社會,承辦法官向小陳的監護人發出了該院本年度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并通知其帶著小陳到紫荊花家庭教育輔導室一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經過承辦法官的教育指導,小陳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會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憑自己的雙手去創造財富。監護人也表示以后會加強與小陳的思想交流,督促小陳做一個遵紀守法、努力上進的青年。
三人實施搶劫,法官督促家長履行教養職責
在另一起涉嫌搶劫罪案件中,小黃、小曹以及小陳高中輟學步入社會后,以持刀威逼,言語威嚇等手段向他人實施了搶劫。
在審理該案時,承辦法官了解到正是由于孩子們的父母怠于履行撫養責任和家庭教育責任,對他們的生活和學習缺乏關心,才導致他們輟學后早早步入社會,又因不懂法,甚至模仿學習社會上的一些不良風氣,從而致使他們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職責,為督促家長正確履行教養職責。3月20日下午,承辦法官通知三個家庭來到紫荊花家庭教育輔導室接受指導,并向他們發出教育指導令。交談中,承辦法官嚴肅地對三個家庭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他們應擔起教育責任,敦促他們要時刻關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和情感需求,積極為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通過深入交流和釋法明理,三個家庭當即認識到自身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后悔沒有給予孩子足夠關注和關愛,簡單漠然對待與孩子之間的隔閡,并承諾會自覺承擔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轉變家庭教育方式,讓孩子在家庭溫情陪伴中健康成長。
始終將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為工作重點
據介紹,近年來溧水法院高度重視家事審判工作,在審理各類離婚糾紛、涉少案件中,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始終將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作為工作重點,全力推進挽救失足未成年、預防和減少未成年犯罪工作,并取得成效。
下一步,溧水法院將進一步通過庭前調解、案件審理、判后回訪等各個環節,以“法庭”+“家庭”的幫教體系,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敦促監護人切實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引導家長用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以司法力量促進家庭保護責任落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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