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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月31日訊(記者 曹盧杰 通訊員 黃宇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民警,近日在溧蕪高速高淳收費站,對一輛白色面包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回答問題時支支吾吾,立即要求駕駛員打開后備箱接受檢查。
拉開后備箱門后,民警發現車內座椅被拆除,裝載著一輛電動三輪車,而行駛證上顯示該車屬于客運車輛。駕駛員交代自己是做電動車生意的,平常就用這輛車運送貨物。該駕駛員因擅自拆除座椅和駕駛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合并600元的處罰,并被責令將違規運送的電動車卸下另行運輸、將車輛恢復原狀。
交警提示: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當車輛緊急制動時,貨物會向前傾倒,對駕駛人造成傷害,而貨物遮擋后視鏡影響駕駛人視線,同樣存在極大的隱患。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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