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熱文:社區矯正人員為何不服判決申訴?

2023-01-10 18:58:56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2021年12月,外地在南京務工人員孫某某因多次盜竊物流站廢舊紙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判決生效后孫某某不服,以量刑畸重為由向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經調閱原案卷宗,承辦檢察長發現,孫某某在原案辦理階段認罪認罰并主動足額賠償被害人損失,判決時也當庭表示服判,那么在判決生效幾個月后提出申訴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經過多次耐心細致的溝通,孫某某終于吐露他的真實訴求,他是外地來南京打工的貨車司機,父親因車禍致殘,無勞動能力且需每月服藥治療,家中育有三個子女,妻子沒有收入,全家僅靠其貸款買的小貨車拉貨賺錢維持生計。判決生效后,孫某某在住所地社區接受矯正,但根據社矯機構要求,其只能跑市內路線,因此收入銳減,家庭經濟十分困難,故希望通過申訴縮短緩刑考驗期。

掌握申訴人真實訴求后,承辦檢察長會同辦案組制定針對性案件處理方案,一方面通過公開聽證向申訴人釋法說理,釋明原判決量刑適當,其申訴理由不能成立,另一方面針對孫某某貨車司機的特殊行業性質及家庭情況,與社矯機構溝通,幫助尋求政策支持。

承辦檢察長主動聯系孫某某所在社矯機構,共同核實其家庭情況,研判風險,最終形成一致意見,孫某某在履行定期申報手續、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按照省內固定城市、固定主要路線的方式從事貨車運輸。孫某某對檢察機關主動幫助其爭取社矯政策表示感激,主動撤回申訴并承諾息訴罷訪。

以“如我在訴”的司法情懷對待信訪群眾,深入查找信訪癥結,妥善化解信訪矛盾。貨車司機等外來務工人員是城市運行的重要保障,對于此類有正當職業的社矯人員,幫助其在社矯期間通過個人勞動養家糊口,保障其正常生活、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王菲

關鍵詞: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