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討薪”的話題都備受關注。如今,刑事自訴成為工人維護自身權益,拿回辛苦錢的一條路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1月10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打擊拒執強化執行威懾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件此類的案例,四名女工通過刑事自訴最終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薪水,欠薪老板被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從江蘇高院獲悉,2022年全省法院始終保持對逃避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依法對244人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量為歷年來最多。
(相關資料圖)
四女工刑事自訴拿回辛苦錢,老板犯拒執罪獲刑
2021年,四名女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執行服裝廠負責人陳某拖欠的款項,總金額共計3萬余元。執行過程中,陳某名下的一輛汽車被法院成功扣押。
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在執行干警的組織協調下,陳某于車輛扣押當日當場各給付四人3000元,剩余欠款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于2022年1月履行完畢且四名女工同意暫不處置車輛。同時,如皋法院出具《保管財產委托書》,委托陳某代為保管被查封車輛并明確告知其不得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等事項。
然而,約定的還款期限到了,四人不僅催討無果,同時得知陳某竟擅自將法院委托其保管的車輛質押給他人借款3萬元且用作他用。心急如焚的四名女工提出了恢復執行申請。面對執行干警的批評教育與再三提醒,陳某仍存僥幸心理,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且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車輛。四名女工為盡快拿到欠款,申請了法律援助,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標的額較小且四人想要拿到“血汗錢”的迫切心情,刑事法官、執行法官再次對陳某進行普法教育及誠信教育。陳某終于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寫下了履行承諾書。最終,2022年7月1日四名女工悉數拿到了剩余欠款。
2022年7月6日,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鑒于被告人陳某在判決前已向四名自訴人兌現全部案款,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據介紹,本案是申請執行人拿起自訴武器追究被執行人拒執罪的典型案例。近年來,江蘇法院建立“自訴與公訴并行”的拒執打擊模式,暢通拒執罪自訴渠道,進一步完善打擊拒執行為的長效機制,確保對拒執罪精準高效打擊,在全社會營造懲治拒執罪的強大輿論氛圍。
擅賣法院查封的螃蟹,被判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
蔡某與朱某、馮某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金湖縣人民法院先后作出民事裁定,對蔡某與張某合伙承包的位于金湖縣前鋒鎮白馬湖村的625.5畝塘口內水產品予以查封,查封案值分別為31萬、90萬、100.4萬元,查封期限均為一年。
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蔡某、張某在明知塘口水產品已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擅自對塘口中養殖的螃蟹進行捕撈出售。相關銷售款約160萬元未交由法院處置,而是用于支付承包金及償還其他債務等,造成案件無法執行到位。
執行部門通過對參與捕撈人員的調查走訪,查明了捕撈期間、數量、收購人等初步事實,然后以涉嫌拒執犯罪將案件移送金湖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后蔡某、張某迫于壓力,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金湖法院于2022年3月以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判決蔡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判決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據介紹,對農作物和水產品的查封不同于對房產、車輛以及銀行資金的查封,查封物具體情況難以確定,查封后監管困難。本案中,蔡某本應積極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但其利用水產品查封存在后續監管困難這一特殊性,私自變賣被查封塘口中水產品,妄圖逃避執行,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欠款近千萬仍高消費、炒股票,被判拒執罪
姚某、戴某、龐某、王某與張某的五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分別判決張某歸還四人借款本金共計864余萬元及利息。因張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2017-2018年間姚某等四人陸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存在以下行為:一是在其與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房產登記在其妻兒名下,但故意隱瞞財產,未向法院如實申報;二是在2018年8月至2021年期間,張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采取過司法拘留措施后,仍違反限制消費令,出入高檔酒店、商場進行高消費;三是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張某控制、使用親屬董某名下股票賬戶進行股票買賣,累計轉入資金432余萬元,累計轉出資金411余萬元。
綜合以上情況,秦淮法院將張某涉嫌拒執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經依法偵查、審理,該院于2022年5月判決張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據介紹,在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情況下,應對其窮盡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依法移送拒執罪審查,消除規避執行、躲避執行的僥幸心理,增強執行威懾力,依法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王菲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