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9點30分,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現(xiàn)用名劉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權(quán)糾紛案二審,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暖曦出庭。
開庭前,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其個人微博表示,因身體原因不出庭參加庭審,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全權(quán)代理。
江歌母親江秋蓮個人微博截圖
此前,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1月10日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quán)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共計賠償69.6萬元人民幣,隨后劉暖曦提出上訴。
劉暖曦:一直避免自己成為劉學州
劉暖曦的上訴狀共18頁,列了六大項上訴理由,包括她認為法院遺漏了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認定基本事實的證據(jù)不足、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等,以及一份特別說明。
她認為,一審法院判決,不但沒有化解她和江歌媽媽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歌媽媽進一步認為她就是一個居心叵測之人,完全抹黑了她與江歌的真實感情和真實情況。
開庭前,劉暖曦表示,相關(guān)證據(jù)會和詳細情況會在庭審中闡述。此次開庭做的最大準備就是心態(tài)的準備,“我認為我需要站起來面對,而不是懦弱地請求原諒。”
劉暖曦表示:“五年來我一直覺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絕望,我一直避免成為‘劉學州’?!?/p>
眾多記者在法院門口進行報道。胡耀杰 攝
庭審中,當事人雙方進行舉證質(zhì)證。
劉暖曦方稱:劉暖曦未要求江歌在地鐵口等待,江歌主動等劉暖曦;無證據(jù)證明劉暖曦先行入室后“將門鎖閉”;劉暖曦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劉暖曦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江秋蓮方表示,劉暖曦方提出的第一點沒有證據(jù)支持,劉暖曦“鎖門”具備充分客觀證據(jù),劉暖曦的否認只是重現(xiàn)了劉暖曦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劉暖曦阻止江歌報警也具備充分證據(jù)支持。
合議庭就庭審焦點展開法庭調(diào)查。
江秋蓮:我只希望法律懲罰她
2月15日,江秋蓮一早就去了江歌墓前,“每次開庭前,我都會去看看閨女,昨天是元宵節(jié),剛好去陪陪她,我相信法律的判決?!?/p>
江秋蓮接受采訪時表示,劉暖曦一貫的偷換概念,怎么能和劉學州比呢?對于此次庭審,江秋蓮稱“我只需要法律懲罰她”。
此前,一審宣判后,江秋蓮選擇不上訴?!半m然判決賠償金額不滿意,但這個判決書有令我深深感動的溫度,它所褒揚和譴責的,是對我這幾年經(jīng)歷的理解與安慰。”
江秋蓮表示,未來將繼續(xù)賺錢,積攢訴訟經(jīng)費,繼續(xù)起訴詆毀江歌聲譽的人。兇犯陳世峰出獄回國后,她也會繼續(xù)提起訴訟。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記者 胡耀杰)、央視新聞、北京青年報、中新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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