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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餐飲店里吞鐵絲 跨省敲詐40余次七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罰
本報訊 (記者 周瑞平 通訊員 王馳元 張 貞)假裝用餐時吃到鐵絲,以到連鎖餐飲店總部、市場監管局投訴或網絡曝光、給差評、店門口拉橫幅等方式進行威脅,對餐飲店進行敲詐勒索,流竄作案多達40余起,非法獲利近20萬元。近日,七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被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林某某先是伙同葉某某等人,而后又伙同鄭某某等人,以假裝在餐館用餐吃到鐵絲進行消費維權的方式,對商家進行敲詐勒索。作案時,林某某等人通過線上平臺預訂當地線上口碑、評價高的餐飲店。到店用餐前,其中一人先將鐵絲含在嘴里,待用餐時連同食物一并吐出,隨后叫來服務員查看,讓商家誤以為顧客吃出異物。連續到幾家餐飲店“吃”出異物后,便安排一人將鐵絲吞入腹中再到醫院檢查,然后憑胃內有金屬異物的報告單和檢查費用單找商家“索賠”。“索賠”過程中,林某某等人會以到連鎖餐飲店總部、市場監管局投訴或網絡曝光、給差評、店門口拉橫幅等方式進行威脅,有時還利用電話、微信持續數天對商家進行滋擾、糾纏。
通過上述方式,林某某等七名被告人在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蘇五省十余地市流竄作案40余起,敲詐勒索非法獲利近20萬元,嚴重擾亂餐館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餐飲行業的營商環境和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為,林某某等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分別判處其他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并處罰金2.5萬元至7000元不等。(周瑞平 王馳元 張 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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