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為期三個月的鄭州交通綜合治理行動正式拉開帷幕。當天上午,鄭州交警舉行誓師大會,確保市區144條快速路、主干道機動車違規停放的“重災區”違停車輛動態清零。
另外,對市區928條次干道、支路背街,和屬地城管人員組成聯合工作小組,依法取締占壓道路紅線、綠地、盲道等私設的臨時停車場(位)。
固定崗+“電子眼”+鐵騎巡邏,不僅僅查違停
如何查?大河網記者了解到,鄭州交警將利用固定崗守住關鍵路口,利用電子抓拍系統鎖住關鍵路段,利用“鐵騎”動態巡查管住關鍵區域,實施“點、線、面”全方位、立體化綜合管控。
同時,采取“高峰+平峰+夜間”全天候治理模式,常態化開展“周末夜查”,從嚴整肅酒駕醉駕毒駕、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戴頭盔不系安全帶、不禮讓行人、騎電動車違規帶人、翻越隔離護欄等行為,狠剎交通違法的歪風邪氣。
前20天,次干道的違章停車暫不處罰
除了查處,鄭州交警還圍繞53個主要交通路口,優化信號燈配時、科學指揮疏導、維護更新設施,逐個找出致亂病灶,拿出整改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8月1日—8月20日為違停聯合執法工作的宣傳期,其間城管執法人員對市區次干道、支路背街上的違章停車行為以勸導為主,只張貼《機動車違章停車提示單》,宣傳期后城管執法部門將正常采集違停證據,上傳至公安交管部門,審核后依法處罰。宣傳過渡期間的違停執法仍由公安交管部門執行。
交警城管聯合查處違停,法律依據在哪里?
大河網記者了解到,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執法管理的通告》要求,鄭州市區范圍內(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和鄭東新區、鄭州經開區、鄭州高新區)快速路、主干道機動車違規停車行為由公安交管部門查處,次干道、支路背街機動車違規停車行為由城管執法部門采集證據交公安交管部門審核,依法處罰。公安交管部門執法主體資格不變。
此外,市內重點區域,如火車站、高鐵站、二七廣場、CBD商務區、醫院等周邊地區,違規停放機動車的行為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門查處。
收到催促信息后,10分鐘內駛離
城管執法部門的違停信息采集程序與公安交管部門一致,對違停車輛所有人和管理人通過預留電話短信告知的形式催促,提醒其未在規定區域正確停放,需盡快駛離。如果車主在10分鐘內及時駛離,違停信息將不再上傳公安交管平臺;如果10分鐘內未駛離,執法隊員將在補齊違停照片后上傳公安交管平臺。
你關心的問題看這里
●城管貼的提示單和交警所貼的告知單有什么區別?
答:城管貼的叫《違停提示單》,交警貼的是《違法停車告知單》,后者是正規的法律文書。《違停提示單》只是一個提示,起的是提示作用,不是法律文書,城管執法人員對違停數據進行采集后將信息傳給公安交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審核以后依法處理。
●聯合執法后,會被城管和交警重復貼條嗎?
答:違停數據通過聯合執法系統實時上傳公安交管部門非現場執法平臺,系統將上傳數據信息進行自動比對,如發現重復將進行刪除,因此市民在同一時間的違停行為只會被處罰一次。
●聯合治理啟動后,車主對違停處罰的復議有無變化?
答:公安交管部門執法主體資格不變,因此復議程序不變。
●車主被城管貼條以后,啥時候會收到違法通知?
答:五日內收到告知信息。
●晚間城管是否還開展違停治理工作?
答:一般情況下,晚間城管部門只處理經市民舉報、嚴重影響市民通行的違停行為。
●城管可以一個人貼條嗎?
答:城管執法人員需著制式服裝,攜帶執法證,需兩名以上城管隊員協同處理。
●這次重啟聯合執法,出于什么考慮?
答:為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2021年4月13日,鄭州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執法管理的通告》,確定鄭州市區將采取城管、交警聯合治理模式進一步加強市區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
考慮到2021年市民居家時間較長,車輛違停暫不做處罰。但從現狀看,近段時間以來車輛亂停亂放,不僅給城市“添堵”,更會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8月1日起將在市區開展城管交警違停聯合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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