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8月1日起 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施行

2022-06-28 08:25:13    來源: 華商網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7日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賬號信息管理的規范,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履行賬號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真實身份信息認證、賬號信息核驗、信息內容安全、生態治理、應急處置、個人信息保護等管理制度。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類互聯網信息服務迅速發展,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體現用戶個性特征,方便在線交流,成為億萬網民展示自我的重要載體。但同時,通過注冊、使用賬號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實施網絡暴力等行為時有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出臺規定,旨在加強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的管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規定要求,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含有職業信息的,應當與個人真實職業信息相一致。互聯網機構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應當與機構名稱、標識等相一致,與機構性質、經營范圍和所屬行業類型等相符合。

規定強調,互聯網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違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的名稱、標識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等,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等;

(五)假冒、仿冒、惡意關聯國家行政區域、機構所在地、標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間的地理名稱、標識等;

(六)以損害公共利益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為目的,故意夾帶二維碼、網址、郵箱、聯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諧音、相近的文字、數字、符號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實、夸大其詞等可能使公眾受騙或者產生誤解的內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規定還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為互聯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應當對互聯網用戶在注冊時提交的和使用中擬變更的賬號信息進行核驗;應當在賬號信息頁面展示合理范圍內的互聯網用戶賬號的互聯網協議地址歸屬地信息,便于公眾為公共利益實施監督。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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