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理財保值穩賺?警惕非法集資,已有多人被騙 天天速遞

2023-06-24 09:43:47    來源:大洋網    

很多街坊認為“投資黃金”是風險最低、收益最穩的理財方式之一。然而,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宣稱保值穩賺的黃金投資理財項目,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資,一旦“入坑”,很可能血本無歸。近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楊某在公眾號平臺銷售各類黃金理財產品,以“幫助客戶進行黃金投資”為名,變相吸收33名被害人共計635萬余元,損失274萬余元,最終楊某獲刑四年。

被告人楊某等人在2015年注冊成立了某新黃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并設立了“某金寶”公眾號平臺,在未取得國家相關部門行政許可的情況下,在平臺上發布“新手保值穩賺金9天”“保值穩賺金45天”等黃金理財產品,宣稱理財期限9天至2年不等,年化收益率3.8%至18.2%,并承諾保本付息。

為了給平臺“造勢”,獲得更多客戶的青睞和信任,楊某對項目贏利模式、公司團隊、個人背景等進行了大量“包裝”宣傳。除了在公司網站平臺、公眾號上推送產品、電話營銷、發放傳單進行宣傳外,楊某還組織客戶到公司開展現場講課,以“生黃金”等概念宣傳各種保值穩賺黃金理財產品,在現場宣傳活動結束后,還會給參加活動的客戶贈送現金券、禮品等,客戶若成為地區項目代理商,還會向他贈送公司股權,這讓很多投資者現場就簽訂了投資和代理協議。


(資料圖)

好景不長,投資者們陸續發現,在“某金寶”平臺上購買的理財產品到期后無法贖回。投資者們慌了神,紛紛上門找到楊某。楊某稱公司資金暫時無法周轉,投資者們可繼續等待資金回籠后提現,或和他簽訂個人借款協議,他保證在一定期限內一次性還清投資本金。有的投資者無奈只好與楊某簽訂了借款協議。但楊某此后并沒能依約還清投資本金,至案發時,楊某共變相吸收了33名集資參與人存款共635萬余元,除1人收回本金外,其余32人損失共274萬余元。

荔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設立購某金寶公眾號平臺,在未取得國家相關部門行政許可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銷售“保值穩賺金”等理財產品,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其實質是一種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雖然部分集資參與人與楊某簽署了代理銷售協議,但協議均要求集資參與人認購一定價值的購金寶定期金產品,并約定銷售返利,其實質也是一種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楊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同時追繳楊某的違法所得退賠給集資參與人。

釋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主要有三種方式

荔灣法院刑事審判庭李國文法官指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或變相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具體行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二是以變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三是依法無資格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

對于第三種行為方式,無論行為人是否實施了提高或其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只要其實施了違反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即屬于非法行為,一律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日常生活和司法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是第三種行為方式。本案中,被告人楊某未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設立“某金寶”公眾號平臺,并通過百度推廣、短信群發平臺、電話營銷、發放傳單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官提醒,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長,投資理財逐漸走進尋常百姓家,但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保值穩賺”“高額回報”“快速回本”等投資理財項目往往都是陷阱,不要輕信所謂理財專家的投資推介,犯罪分子往往吹噓曾任職知名公司、理財公司,熟悉市場,擁用專業投資團隊,但實際上根本不具備投資理財的資質,未獲得政府監管部門許可。這些未經批準的所謂投資平臺,往往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混亂,風險不可控,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必然血本無歸。

面對投資理財,市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切記要到正規的投資理財平臺投資。正規的投資理財平臺通常會通過手機應用市場下載,而金融類App在手機應用市場上架審核非常嚴格,需要提供相關營業執照、金融牌照、協議等資質證明文件。

虛假投資理財平臺,則通常會通過網絡搜索引擎、微信公眾號、朋友圈、QQ等投放虛假廣告,引誘投資者到虛假平臺投資理財。如投資者發現所投資的項目涉嫌刑事違法犯罪,應主動到公安機關報案,通過司法機關查處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時追回經濟損失。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章程 通訊員 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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