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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7月27日訊(通訊員 沙學祥 記者 梅建明)很多司機朋友在開車上路時,難免與其他車輛“狹路相逢”,那么到底誰讓誰呢?近日,南京江寧谷里交警中隊接到一市民報警,稱在板霞線與肖家橋交叉路口處,發生了一起小轎車跟一輛電動自行車碰撞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該中隊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
圖為轎車撞飛電動車騎手的瞬間
民警趕到現場,經了解得知,王某駕駛電動二輪車沿谷里街道板霞線由南向北行駛,行至肖家橋路段時,遇馬某駕駛小轎車沿新肖家橋路由東向西直行,兩車發生了碰撞。
事故中,騎行電動車的王某被撞得彈出去,在地上翻滾了幾圈,所幸無生命危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在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兩車垂直直行,遵循右側先行原則;同時結合行車記錄儀視頻、現場勘查,民警認定,王某路口未減速、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雖然受傷,也要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而馬某在進入路口前未觀察、減速慢行,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無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行經路口需謹慎,一看二慢三觀察,養成遠離交通事故好習慣。安全頭盔要戴好,關鍵時刻把命保。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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