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看法|開發商用人臉識別作證據敗訴,其實你的臉很“敏感”! 天天簡訊

2023-06-30 10:48:47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片)

近日,浙江省平陽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涉及售樓處人臉識別的合同糾紛案引發關注。該案中,房地產經紀公司與開發商就委托代理的4608萬元服務費打起官司,開發商以售樓處安裝的人臉識別監控截圖作為證據,試圖證明54套房屋購買客戶并非經紀公司“帶看”,不應支付對應的服務費。對此,法院明確表示對該證據不予采納。

近兩年,售樓處人臉識別設備引發的話題不時出現。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行政審判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相關案例。這次是開發商因違規使用人臉識別設備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5萬元,開發商不服訴至法院,結果也是敗訴。

老百姓對人臉識別話題“敏感”,這一點也不為過,而人臉本身就屬于《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規定的“敏感個人信息”范疇。而根據該法對敏感個人信息的定義,一旦泄漏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人臉信息作為生物識別信息具有永久性和不可替換性,一旦泄漏將帶來更加嚴重的后果。比如銀行卡賬號和密碼被盜,可以通過修改密碼和重設賬號防止進一步損失;但人臉信息如果泄漏,卻終身無法更改,損失將進一步擴大。

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等對包括人臉在內的敏感個人信息保護作出了一些規定,比如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而在此基礎上,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對人臉信息的使用場景、條件、技術規范等作出明確而細化的規定。如今,從手機到小區、單位,再到售樓處、金融機構等,人臉識別設備出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鑒于人臉識別的風險,是否應參考特種設備管理規定,對相關設備定期進行檢驗,對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處罰,以保證相關設備的安全、有序使用?

此外,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還應當向個人告知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都等。在不少場合,人臉識別確實可以帶來便捷,但也請詳細了解這些內容,然后作出是否使用的選擇,避免不必要的人臉信息使用授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評論員 萬承源

校對 盛媛媛

關鍵詞: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